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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家朋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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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01C/201907-0000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家朋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家朋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各项制度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26 发布日期: 2019-07-26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01C/201907-0000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家朋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家朋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各项制度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26
发布日期: 2019-07-26
关于家朋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各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6 10:15 来源:绩溪家朋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全力推进家朋乡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农民负担管理机制,使农民负担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经乡政府研究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家朋乡农民负担工作制度

为全力推进家朋乡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我乡农民负担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是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乡(镇)党政一把手和部门一把手都是农民负担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减负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乡镇必须与村委会签定“农民负担工作责任状”,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农民负担问题的恶性案件与群体性事件。
  二是建立负担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制度。按“谁出主意谁负责,谁发文件谁负责,谁讲话谁负责”的原则,分清过错责任,严肃追究。凡因农民负担引发恶性案件、重大事件的,单位主要领导就地免职,相关责任人区分情况严肃处理。组织、人事部门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和内容,凡因农民负担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晋级、晋职的资格。
  三是建立农民重点监控检查制度。乡镇减负办随机抽选30户农户作为定点监测户,跟踪了解各部门及乡镇各单位、村组对农民的收费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县、乡镇均成立了农民负担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及时处理农民负担突发事件。
  四是建立涉农收费部门责任制。各个涉农收费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收费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的按标准、按规定项目收费,不得超标准或擅自出台新的收费项目,

五、农民负担信访办理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信(上)访工作,对农民上访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限期答复。
    六、建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制度和公示制度 各村必须在每年4月底前将农户应承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享受的政策性补贴和标准,通过规范填发省农负办监制的《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上村务公开栏、召开会议等方式,全面公示到农户,不留“真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安徽省统一专用收据,到乡农经站领取收据,各村按照筹资筹劳清册开具收据,筹资每人每年15元,筹劳义务工和积累工不超过10工日,筹资缴入村级专户管理,规范筹资筹劳行为,严禁乱收费。
    七、是建立负担专项审计制度。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对农民负担政策执行和资金的收、管、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要审处结合,挂牌限期整改销号。
    (二)家朋乡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

按照农业部文件规定,按照家朋乡实际特制订涉农收费“五项制度”。    

一是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乡级要定期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梳理和规范向农民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等。各村委会、各单位减负机构要及时将清理情况汇总上报乡减轻农民负担领导组。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要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公示效果。乡镇对农民的涉农

补贴政策及兑付情况也要予以公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
    三是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必须坚持自愿订阅原则,严禁摊派发行,不得超出或变相超出限额标准。对摊派发行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是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农民负担监督卡要充实涉农价格、收费等政策内容,及时发放到户。
    五是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纪律追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的制度

以上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家朋乡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