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司法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司法局> 监督保障> 工作推进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1904-00013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绩溪县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23 发布日期: 2019-04-23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1904-00013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绩溪县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23
发布日期: 2019-04-23
绩溪县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4-23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局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岗位责任目标

各股室要按照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每月发布政务信息10条以上,上报局办公室政务信息5条以上。全年完成信息公开200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员集中轮训学习

计划从4月份开始,组织信息员参加县政务公开集中轮训。

 三、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活动:

 (一)进一步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充分发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增强政务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功能,推进微博、微信公众号建设,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线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利用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并且充分利用图片、表格、视频的形式做到通俗易懂,并建立起部门负责人带头解读的相应机制。强化热点问题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

 四、全面推进“五公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落实好“五公开”,打造“阳光政府”。一是在公文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各股室要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审查环节,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二是在会议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凡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股室制定会议方案时,议题提出部门要确定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三是在主动公开目录中落实“五公开”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市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不断提升全县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在公开内容拓展和审查中落实“五公开”要求。要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结合实际,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和标准。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

六、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积极配合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做好新闻发布计划,组织实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