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MB1989404J/201912-00018 | 组配分类: |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名称: |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公告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9-12-03 | 发布日期: | 2019-12-03 |
索引号: | 11341731MB1989404J/201912-00018 |
组配分类: |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名称: |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公告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9-12-03 |
发布日期: | 2019-12-03 |
近日,我局对安徽绩溪县徽煌化工有限公司、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立兴化工有限公司、安徽省绩溪县天池化工有限公司、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绩溪县博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绩溪县现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七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我局已根据检查结果,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如相关企业未按期按要求整改,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为进一步督促企业整改,引导企业举一反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现将第八批四家企业的安全隐患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50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9日
一、安徽绩溪县徽煌化工有限公司
1、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
2、“六项机制”风险查找研判,处置内容不全,应对照“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完善。
3、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无具体培训日期及记录。
4、供气安全操作规程中,通氢前氧气含量检测未见记录;加氢工段新增SIS系统在安全操作规程未涉及。
5、防雷检测要有检测资质单位,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现场检测要有两人或以上并签字。
6、安全管理制度:缺“SIS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中预案演练频次不符合规定要求;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应改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且特殊作业种类不准确。
7、动火作业票证:危害辩识不准确;其他特殊作业不对应。
8、通氢管道法兰等防静电跨接不规范;部分防爆控制箱外壳无保护接地;加氢釜电机外壳未接地保护;乙酰丙醇槽料泵电机外壳未接地保护;甲类生产车间防爆按钮箱电线穿管连接处部分脱落。
9、精馏岗位冷凝器出水管视盅螺栓未上全;甲类库空桶堆放超高。
10、特种设备要挂牌管理,落实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开展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要经常性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作出记录;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单位聘用一览,法人要签字盖章给予确认。
二、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应完善2019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特种作业票填写不完整、不完善、不清晰;消防软件台账不全;未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2.“六项机制”工作薄弱、资料缺失较多,应对照“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补充、完善;应急救援演练频次不符合原国家安监总局令88号规定要求。
3.防雷检测资质证复印件留底备查,检测报告上检测人员至少2人以上,并签字;
4.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未保持正常有效状态;部分包装机电设备外壳无保护接地;厂区风险点风险告知不完善。
5.粉剂车间地下料仓处未设置受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乳油配料间地面地沟外排处无水封井。
6.粉剂车间二楼西侧出口无应急灯;粉剂车间制粉罐压力表未按期检测;核实罐区内可燃气体探头安装位置是否超出2区范围;成品库出口存放产品堵塞通道。
7.乳剂车间东侧开水炉与车间之间未封闭;各用电场所电线穿管、布线存在不规范现象。
三、安徽立兴化工有限公司
1、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
2、六项机制台账:风险查找不完善,未按工艺过程进行全程分析,如气化等,已查找未注明风险特征、产生条件,“六项机制”工作开展应对照“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实施。
3、隐患排查台账:隐患分类不准确;排查隐患用词不准确,如:无萃取工艺但在隐患台账上显示有醚二车间1号萃取塔,企业要加以核实是否存在上述工艺。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防导热油泄露火灾管理制度,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定期举行训练和演习”未细化演练频次。
5、动火作业证:抽查编号0420的分级不准确,危害辩识不准确,教育培训人未填写。
6、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无学时记录,无具体培训记录;签订检测的防雷检测单位未及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未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书A证;1台防爆叉车检测已到期,企业已申请省特检院,因特殊情况,省院一直未来检验,在未检验合格前,该叉车不得投入使用;泡沫灭火器要增设标识牌,标牌上名称,泡沫灌装更换日期,以便于日常维护保养。
7、一台卸车泵保护接地线脱落;装卸区应增设静电扶手;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不符合规范要求;液位计信号线穿管接头脱落。
8、原可燃气体探头拆除后线路未做防护处理;罐区围堰入口踏步无防护。
9、氯甲烷管线防腐后未设置流向标识;气动阀气源管材质不合格;特种设备未挂安全标识牌;氯甲烷罐区操作规程需要更新。
10、1#氯甲烷储罐磁翻板液位计红液断层,液位计远传仪表线管断裂。
11、设备未挂牌,设备发生变化未见变更手续。
12、二层设置临时工作间应拆除;控制柜前未垫设绝缘胶垫。
四、安徽省绩溪县天池化工有限公司
1.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仪表操作证有1人过期。
2.“六项机制”工作不完善,风险查找不全,未进行研判、分级等,应按“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完善。
3.特殊作业票危险有害因素辨别不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演练频次不足(不符合88号令要求)。
4.乙二醇二甲醚操作规程工艺控制指标需核实;精馏工段操作规程缺导热油相关内容及参数。
5.配电室处无安全警示标志,挡鼠板未复位,安全规程老化。
6.污水处理区多个地下池、罐、槽处等受限空间无安全警示标志;污水池、循环池、消防池缺“受限空间,未经许可、严禁入内”安全警示标志。
7.氯甲烷气化器处室外洗眼器、三层洗眼器设置位置不合理;3#反应釜搅料桨工作不正常。
8.多只电气控制开关外壳无保护接地;部分防爆区域内电线、仪表线、信号线穿管不规范(未使用防爆桡性软管连接)。
9.管道防腐后无物料名称及流向标识。
10.醚类(可燃液体)采用PVC桶包装,未定置堆放。
11.空压机电机、热水泵电机在防爆区域内不防爆;氯甲烷使用过程静电接地未使用;氯甲烷钢瓶储量27只,严禁超标储存。
12.爆炸危险区域内存在铁质工具(扳手)。
五、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1.新员工培训教育不规范,三级教育不完善,新员工上岗培训时间不足;无年度培训计划。
2.未对承包商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在协议内容上无反映);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不完整,无单位章、无乙方名称;未见承包商资质以及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未见安全管理合格证。
4.特殊作业票证: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级别填写错误,危害辩识填写不全,完工验收未填写。
5.安全操作规程,缺罐区卸车安全操作规程;缺变更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管理缺演练、评审、备案等内容。
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健全,未做到“一台一档”,已注销特种设备的档案自行存档,不要放入现档案盒内;一台叉车4月检测到期,尽快联系特检院申请检验。
7.在防雷检测报告中,检测人员至少两人,并签字;每个罐体的检测要有两个检测点及检测数据。
8.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未建立安全风险告知卡,应按照皖政办〔2017〕16号进行完善。
9.门卫室中2#溶剂油高液位报警未处理。
10.乳剂车间包装物料堆放凌乱,影响疏散通道;乳剂车间局部物料管阀门单边法兰未加盲板;立式产品储罐无防溢措施。
11.草甘膦铵盐车间二层照明灯未固定;吹瓶车间堆放杂乱、堵塞疏散通道。
12.油酸甲酯、芳烃溶剂油管道法兰跨接不全,不规范。
13.罐区静电接地不规范:电机外壳接地不规范;罐区压力表有效期已过(2019年3月1日);罐区消防沙池未加盖板,未配沙桶。
14.粉剂加工车间物料起吊处缺防护装置,电线与物料未分离运行;机修车间,氧气、乙炔气体钢瓶放置相隔间距不足,防倾倒装置未设置。
15.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受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6.厂区内存在占用消防车道现象,物料管道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17.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
六、绩溪县博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化工自动化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证过期。
2.“六项机制”工作不完善,风险查找、研判等不全,应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完善;动火作业票分级不准确,有效期不准确;防雷检测报告中无检测人员信息,检测人员至少两人以上,并在报告上签字。
3.二甲胺卸车泵未做现场接地;二甲胺罐区气动切断阀电气外壳未接地保护。
4.核实二甲胺罐安全阀出口管径匹配性。
5.真空系统等部分管道法兰螺栓未上全。
6.车间存在金属工具(发火花)。
7.车间一层部分架空管道上缺少物料名称及流向标识;警示标识局部老化。
8.应急器材柜无器材清单及检查记录。
9.车间(爆炸危险区域内)部分仪表线穿管不合格;氢气在线检测故障;氢气置换系统缺氧气在线检测。
10.安全操作规程DCS、SIS系统在规程中无参数,胺化釜内盘管加热有两路油管在规程中未提及相关内容。
七、绩溪县现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未建立安全风险告知卡,应按照皖政办〔2017〕16号进行完善。
2.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演练频次不符合原安监总局88号令规定,缺导热油安全管理制度。
3.缺导热油泄露着火应急处置方案。
4.变更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
5.绝缘手套、靴未见检测合格证。
6.生产车间物料暂存量超标(最多24小时),实际存量2-3天。
7.部分仪表线连接处脱落。
8.库房超量储存,未定量堆放。
9.导热油管道局部保温材料脱落。
10.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处缺“受限空间、未经许可、严禁入内”安全警示标志。
11.乙炔气瓶减压阀出口处缺管道阻火器。
12.临时用电控制箱未见“严禁合闸”安全标识。
13.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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