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绩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18 15:30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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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和《2019年宣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绩溪县 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快速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全面施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行全程质量控制、严格产地合格证明等一系列措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全县培育“三品一标”生产经营单位6家(含续展1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实现追溯,16套快检设备实时上传快检数据7500条以上,农产品快速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实施追溯。
1.依据“三品一标”技术标准,开展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
2.“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主体有效使用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标识标签,将其产品信息上传至国家或省级追溯平台。
3.具有包装能力的“三品一标”产品实施“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
(二)乡镇农产品快检系统检测数据实现实时上传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
充分发挥产地准出的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快检系统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每年每套快检系统上传检测信息包含种植业产品、畜牧业产品、水产产品100批、特色农产品,上传数量以《绩溪县2019年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文件为准。
(三)鼓励支持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将投入品等农产品信息上传至国家或省级追溯平台。
四、实施方法
(一)实施主体。在本县注册登记仍正常从事“三品一标”认证(含转换期)、认定或登记并开展产品追溯,且接受农业部门监督指导,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乡镇监管站(检测室)以及规模以上开展产品追溯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二)补贴办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每个绿色食品认证产品补助3万元,每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8万元,乡(镇)监管平台维护及试剂耗材购买费用已纳入县财政预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应工作职责,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落实。
(二)落实管理责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民生工程项目管理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追溯工程补助项目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项目检查和监管,加强人员培训。
(三)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要求,落实经费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建立相应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部门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强化过程监督检查,严格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财政局在追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适时开展重点环节的督查检查。
(五)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资金审计。项目资金审计包括项目资金投向是否合理,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合法,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情况。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其他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明确一名民生工程联络员,加强协调调度,加快推进实施进度,保障时序要求。6月份起,每月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月度分析材料及1篇民生工程信息稿(完成进度、实施成效及亮点特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