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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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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1905-00003 组配分类: 促进就业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板桥头乡村级扶贫公益岗位人员考勤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23 发布日期: 2019-05-23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1905-00003
组配分类: 促进就业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板桥头乡村级扶贫公益岗位人员考勤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23
发布日期: 2019-05-23
板桥头乡村级扶贫公益岗位人员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19-05-23 15:21 来源: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扶贫公益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充分发挥公益岗位的社会效能,在《绩溪县2019年开发村级扶贫公益岗位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对象:

板桥头乡村级扶贫公益岗位人员

二、考勤纪律:

1、工作时间为每月出勤不低于20次,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

2、由村两委负责考勤,村两委值班干部担任考勤员。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考勤表(原件)上报乡社保所,表头需加盖村委会公章。

三、考勤管理:

(一)请假制度:

1、事假制度。公益岗位人员外出有事要提前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备案。

2、病假制度。公益岗位人员若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并在患病后三天内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若生病后确实不能坚持工作,不能满足工作时间要求的,根据规定不再录用。

(二)工作纪律:

1、公益岗位人员必须服从村委会管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其它临时安排的工作。

2、公益岗位人员电话随身携带并保持畅通,若因工作需要临时到岗的,通知时公益岗位人员要及时到岗(批准请假的除外),凡电话通知不接或口头通知后均不到岗的,一律视作旷工一次,旷工累计达15次,按规定不再录用。

三、公益岗位就业人员的考核办法:

1、每季度对公益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下一年劳务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续签劳务合同

2、对于已录用的公益岗位人员,凡是连续15日拒绝上岗或工作时间不足或工作成效明显不达标,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并报乡政府,乡政府向县人社局申请不再录用,并备案。

本管理制度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由板桥头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