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家朋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家朋乡> 建议提案办理
索引号: 0000001200300201802005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家朋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6-29 发布日期: 2017-06-29
索引号: 0000001200300201802005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家朋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6-29
发布日期: 2017-06-29
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6-29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办理类别:A

 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民盟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是统筹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工作。为此,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养老产业列为我县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补贴力度、纳入民生工程、制定分类设施建设规划等措施,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初步打造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格局。

    1、完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县加大资金投入,进行了统筹规划和科学布局。在城区,建设了示范性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绩溪县社会福利中心,建有床位180张,护理服务人员41人,供养孤残优抚对象、失能、高龄老人145人,当前,县民政局又在积极谋划县福利中心三期工程的建设项目;在农村,新建和改扩建了11所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体的农村敬老院,床位达到646张,护理服务人员60人。公办城乡养老机构在满足孤残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老人和低收入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人服务需求的同时,入住了全县范围内有养老服务需求的社会老人,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和兜底保障功能。

    2、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认真落实《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2015〕59号)所规定的保障土地供应、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就业激励、落实税费优惠、鼓励多元投资等各项政策扶持,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产业,扶持好社会办养老机构在我县发展。目前,在我县兴办的民办养老机构主要有:一是已经落户绩溪上河国际养老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5亿元,占地面积280亩,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2万平方米养老公寓500张床位的装修,并投入使用,2017年将新增适老化改造床位100张。该项目立志建成为现代化、高品质的人文养老、养生、休闲、度假社区。二是在建的绩溪新安养老产业项目,位于县城生态工业园区,占地200亩,项目总投资3.2亿元。目前,项目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1000张床位的4幢养老住养楼建设一期工程主体结构建设已完成,预计2017年10月底将投入运营。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初步形成,成为我县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业态。

    3、推进农村敬老院向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转变。民政局充分发挥利用农村敬老院的资源优势,开展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试点工作,推进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敬老院转型升级成为区域性的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需求的前提下,为当地高龄、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2016年,我县完成了4所乡镇敬老院的转型升级改造,新增服务性床位75张;2017年将继续进行对临溪敬老院、金沙敬老院和板桥敬老院3所乡镇敬老院的转型升级改造。计划到2019年,我县将全面完成所有乡镇敬老院的转型升级改造任务。

    4、积极推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发展。县民政局整合资源,建设了有750平方米的县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成立了县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落实公益性岗位4人。我县通过出台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政府居家养老购买报务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同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统一标准,扩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完善日间托老服务中心、休闲娱乐室、图书学习室、保健康复用房和辅助服务用房等服务功能,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2016年底,城镇五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己建成并投入使用,落实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15人,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建成了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42个,2017年,将继续完成6个村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任务,实现全县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

    5、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县政府出台《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了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相关规定:鼓励本县户籍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实现就业、再就业的,按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再就业扶持政策,大中专毕业生在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在3年以上的(含3年),给予一定比例助学贷款和学费补偿;工作满4年(含4年)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不少于5000元一次性奖励;对从事养老服务的就业困难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对口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县民政局积极拓展培训渠道,着力建立社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近年来,各项养老服务专业培训达,50人次。

    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落实《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化公办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持续做好养老服务模式的探索,最大限度的引入社会资源激活养老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大型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居家养老提供家政服务、中介组织、精神慰藉、上门护理等多项养老服务。

    感谢你们对我县养老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