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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070100201802002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
发布机构: 长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 企业
名称: 绩溪县本级政府、乡镇人民政府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2016年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0-18 发布日期: 2017-10-18
索引号: 0000001070100201802002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
发布机构: 长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 企业
名称: 绩溪县本级政府、乡镇人民政府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2016年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0-18
发布日期: 2017-10-18
绩溪县本级政府、乡镇人民政府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2016年版)
发布时间:2017-10-18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绩溪县本级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和中央、省、市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对权责清单进行了修订,并经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目录予以公布,并作如下要求: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要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加大行政权力清理调整力度,严把新设行政权力入口关,不得变相增加行政权力。可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应及时取消下放并做好指导监管工作;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调整对象消失和长期不发生管理行为的,应及时提出取消或调整建议。取消的权力事项,要坚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保留。

    二、加大放管结合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权力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认真执行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细则,推进政府权力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

    三、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着力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加快建设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府权力清单网上运行平台,引领带动权力规范运行。

    绩溪县县本级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6年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公布绩溪县县乡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绩政〔2016〕7号)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