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绩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办〔2015〕11号)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实现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依法规范操作,对调查中遇到的问题,遵循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绝不能借机打乱重分或调整农户承包土地;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文规定的,要依据法律政策的基本精神,按照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统一政策口径,积极化解矛盾。
(二)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
(三)因地制宜。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推动。根据各村的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三、工作任务和范围
(一)工作任务。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落实到户。以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档案,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二)工作范围。10个行政村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以村为单位,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做好完善工作;对二轮承包遗留问题,要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为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奠定基础。
(二)农户申请。由行政村组织发放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报表,由承包户(户主)进行填写。要保证同一户承包申请的唯一性,申请表所填写的家庭户籍信息必须要与户口簿、身份证信息相一致。申请表由镇、村工作小组根据二轮承包合同和户籍信息进行审核,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并形成小组汇总表,报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现场指界。以县统一提供的村民小组地块图为依据,由镇、村工作小组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申请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所指认地块的承包户姓名要与承包户填写的申请书姓名相一致。现场指界后,由工作人员标注上图,并由承包户或其委托人、村组负责人在工作底图上签字确认。在现场指界的过程中,对发现现状与解译的调查工作底图不符或镇、村工作小组对各村民小组地块图及指认结果进行审核过程中,发现地块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承包农户有疑问的,要依托专业队伍如实进行修补测,运用GPS、全站仪等测量工具进行修测完善,最终形成与现状一致的村民小组地块图。
(四)制作宗地图。由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专业队伍根据修测完善后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制作承包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成果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档案。由镇、村工作小组人员组织农户,对承包地宗地图进行最终确认,并在相应的图或表上签字盖章。
(五)结果公示。将镇、村工作小组人员及农户确认的成果,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电子版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宗地图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要保留影像资料。
(六)结果审核。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地宗地图等确权登记资料进行汇总,上报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七 )建立登记簿。由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村民小组报送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规定的,以组为单位造册,并报县农委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
(八)登记发证。由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制、县人民政府印制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行政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统一颁发。
(九)资料归档。由专业队伍根据政府招标采购确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软件,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由县、乡镇、村三级分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建立档案的主要内容有:1.农村土地摸底调查表。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3.发包方调查表。4.承包方调查表。5.承包地块调查表。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确认表。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簿。10.宗地图。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工作底图。1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公示图。14.承包经营权证书。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3月下旬,完成成立组织、宣传动员、培训人员、方案制定、基础表格印制等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5年4月上旬至10月底,完成调查摸底、农户申请、现场调查指界、地籍测绘、问题修补、制作宗地图、农户确认、结果公示、结果审核、建立登记簿、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三)颁证阶段。2015年11月,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结果公示和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
(四)归档阶段。2015年12月,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整理、建档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胡明利为组长,镇长周光祥为常务副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以及联村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国土所、财政所、林业站、农服中心、农监站等部门责任人以及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服中心,汪文利兼任办公室主任,汪强华、潘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协调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同时,成立10个工作指导组(名单附后),实现包村责任制,各指导组要对自己所包村负责。
(二)加强督查指导。各村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对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将可能引发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态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纠正不讲质量赶进度、虚假登记、应付交差等行为。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服务管理。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
附件:长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组一览表
中共长安镇委员会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3日
附件:
长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指导组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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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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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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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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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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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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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生、洪兰、方建光、邵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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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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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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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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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明祥、鲍女华、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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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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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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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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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梦利、章祺武、汪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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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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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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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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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起明、胡午、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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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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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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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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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锁、曹淑芳、高韵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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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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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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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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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秋华、李夏、帅晓君、余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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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五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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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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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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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强华、卢莲英、汪士荣、王梓静、程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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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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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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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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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菊荣、胡跃斌、汪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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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谷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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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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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茜、胡甘霖、程龙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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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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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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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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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明、叶细源、洪泽辉、胡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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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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