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60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万元,占50%;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占1.7%;教育支出33万元,占3.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万元,占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万元,占2.2%;医疗卫生支出62万元,占7.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7万元,占5.5%;农林水事务支出232万元,占27.2%。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0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万元,占50%;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占1.7%;教育支出33万元,占3.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万元,占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万元,占2.2%;医疗卫生支出62万元,占7.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7万元,占5.5%;农林水事务支出232万元,占27.2%。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43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万元,增长1.9%,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党建经费增加等。其中,“人大事务行政运行”预算7万元,政府办行政运行预算365万元,群团事务行政运行9万元,党委事务运行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二) 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6.7%,下降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在职人员调动,工资总额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基层司法行政运行。
(三)教育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3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5.7%,下降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民师退养人员去世。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2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12.5%,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退休人员的工资发放渠道改变,从社保发放。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万元,增加35.7%,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主要用于保障民政管理事务运行。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6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29%,下降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计划生育事务的基本运行和农村独生子女费。
(七)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4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6%,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清洁工程实行包村,主要用于社区及环境卫生事务基本运行。
(八)农林水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23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1万元,增加21.5%,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林长制、河长制的实行增加了费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提租补贴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2018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各单位共有车辆四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