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综合信息、接待后勤、文秘、组织人事档案、政务监督、宣传、统会、统战、工会、信访。承担人大日常工作,协助群团工作等。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与企业管理、村镇建设、社会事业行政管理与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等。
3、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4、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政法、司法、维稳综治工作等
5、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优抚、老龄、残联及文教卫、科技等事业的行政管理工作等。
6、人武部:负责人民武装工作。
7、长安镇农服中心: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和农机事业等各项专用资金和物资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农业生产管理工作,搞好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为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基地建设;负责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负责做好农科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负责农村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农村经管、农村审计、农村村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市农委下放的权限;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另设置1个综合性办公室,即为民服务中心,与全程代理室合署办公。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7个办公室,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武部、长安镇农服中心,另设为民服务中心,与全程代理室合署办公,与预算编制范围一致。
纳入绩溪县XX局(部、委、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XX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833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83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万元,降低1%,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3万元,占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万元,占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3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3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万元,增长(降低)1%,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万元,降低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万元,降低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2万元,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其中基本支出83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23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党建经费增加等。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18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在职人员调动,工资总额减少。 3.教育支出年初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下降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民师退养人员去世。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24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退休人员的工资发放渠道改变,从社保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4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主要用于保障民政管理事务运行。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87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计划生育事务的基本运行和农村独生子女费。
7、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50万元,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清洁工程实行包村,主要用于社区及环境卫生事务基本运行。 8、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191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林长制、河长制的实行增加了费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8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按照指向明确、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 收入决算公开表
- 支出决算公开表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开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