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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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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320000201811014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三农
名称: 【主动回应】致参加2019年度新农合人员的一封信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1-22 发布日期: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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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三农
名称: 【主动回应】致参加2019年度新农合人员的一封信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1-22
发布日期: 2018-11-22
【主动回应】致参加2019年度新农合人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8-11-22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参合人员:

    一年一度的新农合筹资工作开始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安徽省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20元,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

二、筹资对象

  1. 本县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外地人口与本县农村居民通婚或长期居住在本县,户口尚未迁入以及因各种原因未登记户口的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不得选择性参合(在外地居住、务工、经商、上学等人员已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供参保证明可以不参合)。
  2. 城镇居民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可以自愿参加新农合。已经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城镇居民,不得重复参加新农合。
  3. 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实行“落地”参合的办法,凭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到县合管中心办理,按规定缴纳新生儿参合费用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补偿待遇。鼓励提前为未出生胎儿缴纳参合费用。

    三、代缴对象

  1. 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含农村五保户、孤儿)、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2018年10月份在册名单);
  2.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包含2014年、2015年已脱贫人员);
  3.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四、参合方式

    2019年筹资缴费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25日,参合人员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办理,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中途不补保,不退保、不换参保人。

    登记内容包括参合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人员关系等,同时提供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或者固定电话),以便县合管中心通知参合人员补偿待遇信息或告知重大政策变化。请广大参合人员在缴费时务必索要缴费发票

五、补偿范围

    根据安徽省补偿指导方案,在筹资金额增长的基础上,按照省级补偿指导方案,我县将进一步提高参合人员就医补偿比例、扩大补偿范围,最大限度减轻参合人员医疗负担。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参合人员可享受普通住院补偿、住院分娩定额补助、无他方责任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普通门诊补偿、慢性病门诊补偿、大病保险补偿等政策。由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不包含2014年、2015年已脱贫人员)可享受“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和“5090”补偿政策。2014年、2015年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及边缘户享受“1570”政策。

 

    如有疑问,敬请咨询绩溪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电话:8163414  815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