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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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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2436/201908-0009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瀛洲镇村干部量化考核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02 发布日期: 2018-01-02
索引号: 003262436/201908-0009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瀛洲镇村干部量化考核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02
发布日期: 2018-01-02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瀛洲镇村干部量化考核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01-02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量化考核原则

以强化工作执行年为主抓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

二、量化考核对象

各村两委干部

三、量化考核方式

坚持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合理、全面。村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考核占30%,定期考核占40%,组织考评占30%。

(一)日常实绩考核

主要考察村干部个人会议出勤、工作出勤、制度执行和工作表现等工作纪实情况,由镇根据日常考勤记载、 值班坐班记录和平时督查掌握的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二)定期考核评议

主要对村干部各项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分别进行年度考核,采取“双述双评”的方式进行。镇组织考评小组到各村召开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听取村干部关于履职践诺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的述职,并组织参会人员对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量化打分。

(三)组织综合考评

有镇党委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对各村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民主量化考评。

(四)确定考核等次

在定期考核和组织考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实绩考核情况,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形成综合考评意见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在80-90分的,评定为“称职”等次;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在60-79分的,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凡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被“一票否决”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定位称职以下(不含称职)等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不称职”等次:

  1. 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违反工作纪律,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损害群众利益等其它违纪问题的;

  1. 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2. 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3.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4. 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5. 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6. 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7. 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四、量化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年度绩效报酬挂钩。

1.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绩效报酬按3000元/年计算,其他村两委干部绩效工资按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绩效报酬的70%计算,其中由镇财政承担50%,村级自筹50%。

2.镇党委、政府根据考核结果,最终确定村干部个人绩效报酬,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村干部,按110%发放绩效工资;考核等次为“称职”的 村干部,按100%发放绩效工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按70%发放绩效工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村干部,不享受绩效工资。

(二)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奖惩挂钩。

1.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该村参加年度考核的村干部总人数的20%以内。

2.对考核“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为“不称职”的村干部,由乡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由乡镇劝其辞职。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可由乡镇作免职处理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