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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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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2671/201907-0002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残疾人
名称: 上庄镇人民政府印发《上庄镇201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14 发布日期: 2018-10-30
索引号: 003262671/201907-0002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残疾人
名称: 上庄镇人民政府印发《上庄镇201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14
发布日期: 2018-10-30
上庄镇人民政府印发《上庄镇201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案》
发布时间:2018-10-30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目标任务

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2019年度筹资工作,确保全镇参合率达到98%,做到应保尽保。

二、筹资要点

(一)筹资对象

坚持“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的基本原则。

1.本镇范围内的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

2.城镇居民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可以自愿参加新农合。已经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城镇居民,不得重复参加新农合。

3.外地人口与本镇农村居民通婚或长期居住在本县,户口尚未迁入以及因各种原因未登记户口的农村居民,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在居住地参加新农合。

4.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实行“落地”参合的办法,凭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到县合管中心办理,按规定缴纳新生儿参合费用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补偿待遇。鼓励提前为未出生胎儿缴纳参合费用。

(二)筹资标准

根据省医保管委会、财政厅、人社厅、卫计委、税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办〔2018〕8号)精神,2019年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

(三)筹资时间

各村于11月25日前完成农村居民参合费收缴工作,12月10日前完成参合人员信息系统录入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筹资票据及参合人员纸质表格等材料上交工作。   

(四)筹资方式

各村委会负责组织落实新农合筹资工作。根据农民意愿,可选择采取以下个人缴费筹集方式:

1、各村委会根据需要设立固定窗口和流动窗口服务方式限时收取;

2、村组干部上门收取;

3、其他缴费方式。

三、实施步骤

筹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资缴费阶段(11月2日—11月25日)。召开新农合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村安排筹资工作。筹资工作要做到:一是“边收款、边开票”,严禁打白条;二是准确填写缴费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住址;三是以户为单位参合,户内参合人姓名应准确填写在缴费收据上,确保缴费人员、人数与票据反映的人员、人数完全一致,杜绝错、重、漏现象。以村委会为单位,将已开出的筹资收据面额与筹资款数核对无误后,将筹资款与筹资票据存根联(包括未使用完的票据)交乡镇财政所,记账联同时交镇合管站,乡镇财政所以村委会为单位核实无误后,汇入县财政新农合基金收入专户。

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含农村五保户、孤儿)、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由县民政局提供2018年10月名单并全额代缴其个人缴费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县扶贫办提供名单,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局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特别扶助对象由县卫计委提供名单,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代缴。以上代缴对象由县民政局牵头会同县扶贫办、卫计委、财政局进行比对确定;代缴款项由代缴部门统一划至县财政新农合基金收入专户;代缴人员应开具筹资收据,票据金额为零,并注明特困供养对象(含农村五保户、孤儿)、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贫困人口、计生特扶对象。

(二)信息整理阶段(11月26日— 12月10日)。参合人员信息经农户确认无误后, 镇合管站按要求录入电脑,并反馈到各村委会复核。12月10日前将参合人员信息录入系统,并及时核销筹资票据。

(三)验收考核阶段(12月11日-2018年1月10日)。12月31日前镇合管站将筹资工作书面总结,参合人员信息纸质表格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县合管中心。筹资工作结束后,镇合管站将会对各村筹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农合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惠农政策,是安徽省省定33项民生工程之一,全体镇村干部要充分认识推进新农合工作的重要性,把新农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过问抓落实。要层层建立“包干责任制”,即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确保参合率达98%以上,做到应保尽保。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宣传发动,并将2018年本辖区参合农村居民补偿情况公示到村、组。要通过设立文化墙、张贴公告、分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新媒体等方式,将政策宣传和群众身边享受新农合补偿的真实事例宣传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村居民自愿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