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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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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212501201808004 组配分类: 抚恤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荆州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抚恤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7-04 发布日期: 2018-07-04
索引号: 0000001212501201808004
组配分类: 抚恤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荆州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抚恤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7-04
发布日期: 2018-07-04
抚恤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18-07-04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60%,省级财政24%,县财政16%。其他优抚对象按照中央和省、县(市区)共同承担的原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