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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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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3236/201905-00135 组配分类: 美丽乡村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关于建立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举报投诉奖励机制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14 发布日期: 2019-05-14
索引号: 003263236/201905-00135
组配分类: 美丽乡村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关于建立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举报投诉奖励机制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14
发布日期: 2019-05-14
关于建立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举报投诉奖励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4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镇属部门:

为贯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城乡垃圾治理有奖投诉举报机制的通知》(建村函〔2017〕2086号)精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鼓励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工作,建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决定在全县范围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投诉奖励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机构和渠道

市、县、乡、村明确相应机构,负责受理、核查和奖励公众监督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举报人可采用电话、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受理单位进行投诉。具体如下:

1、市级:宣城市文明市建设办,举报电话:0563-3014212,电子邮箱:xclajitousu@163.com

2、县级:绩溪县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举报电话:0563-8155591,电子邮箱:ahjxxcb@163.com

3、乡村: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563-8411208,电子邮箱:jsz8410048@163.com

村一级,见附件:《关于农村垃圾治理举报投诉的公示》

二、受理举报内容

1、“三线四边”(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江河沿线及城市周边、省际周边、景区周边、村旁屋边)可视范围内有生活或建筑垃圾的。

2、村庄保洁、清运不及时,责任区有散落垃圾,垃圾桶满溢并超过半天未清运的。

3、垃圾偷倒行为。

三、奖励金额及来源

根据举报和查证情况给予每次50元奖励,举报范围属于保洁合同范围内的奖励资金由市场化保洁公司承担,其他范围内的由乡镇承担。

四、调查和反馈

1、受理单位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督促具体整改措施,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反馈举报人。

2、受理单位不得泄露举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3、对不符合本级举报范围的投诉事件,或经处理举报人有不同意见的投诉事件,受理单位应做好解释工作。经解释仍不能解决的,投诉人可向上级部门投诉。

五、有关要求和结果运用

1、每月末,乡镇向县美好办办报送举报处理情况。

2、投诉处理情况,纳入农村“三大革命”和“农村清洁工程”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