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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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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150100201602001 组配分类: 土地利用
发布机构: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伏岭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3-25 发布日期: 2015-03-25
索引号: 0000001150100201602001
组配分类: 土地利用
发布机构: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伏岭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3-25
发布日期: 2015-03-25
伏岭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3-25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伏岭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叶细美

副组长:胡荣中

成  员:汪云飞、张  虎、许传军、钱飞家、朱  健、程枫华、汪  晓、汪来红、张宗良、冯继明、程  健、李爱文、叶正光、邵宗虎、各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服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健兼任,成员:方小冬、章堂云、高友武、胡  婷、章跃龙、柯深海。

实施方案如下: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6号)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现就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实现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依法规范操作,对调查中遇到的问题,遵循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绝不能借机打乱重分或调整农户承包土地;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文规定的,要依据法律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统一政策口径,积极化解矛盾。

(二)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

(三)因地制宜。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推动。根据各村的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

三、工作任务和范围

(一)工作任务。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落实到户。以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档案,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二)工作范围。12个行政村全面开展确权登记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以村为单位,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做好完善工作;对二轮承包遗留问题,要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为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奠定基础。

(二)农户申请。由行政村组织发放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报表,由承包户(户主)进行填写。要保证同一户承包申请的唯一性,申请表所填写的家庭户籍信息必须要与户口簿、身份证信息相一致。申请表由镇、村工作小组根据二轮承包合同和户籍信息进行审核,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并形成小组汇总表,报镇农经站备案。

(三)制作底图。采用全省统一的测量调查方法,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航空摄影资料为基础,由专业技术队伍采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块图斑,把经解译纠偏后的航空影像图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底图,形成村民小组地块图,提供给镇、村和村民小组,供农户现场指界。

(四)现场指界。由镇、村工作小组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申请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所指认地块的承包户姓名要与承包户填写的申请书姓名相一致。现场指界后,由工作人员标注上图,并由承包户或其委托人、村组负责人在工作底图上签字确认。在现场指界的过程中,对发现现状与解译的调查工作底图不符或镇、村工作小组对各村民小组地块图及指认结果进行审核过程中,发现地块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承包农户有疑问的,要依托专业队伍如实进行修补测,运用GPS、全站仪等测量工具进行修测完善,最终形成与现状一致的村民小组地块图。

(五)制作宗地图。由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专业队伍根据修测完善后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制作承包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成果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档案。由镇、村工作小组人员组织农户,对承包地宗地图进行最终确认,并在相应的图或表上签字盖章。

(六)结果公示。将镇、村工作小组人员及农户确认的成果,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电子版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宗地图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要保留影像资料。

(七)结果审核。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地宗地图等确权登记资料进行汇总,上报镇农经站审核。

(八)建立登记簿。由镇农经站对村民小组报送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规定的,以组为单位造册,并报县农委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镇农经站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核查小组,对登记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分级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登记簿中要附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

(九)登记发证。由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制、县人民政府印制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行政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统一颁发。

(十)资料归档。由专业队伍根据政府招标采购确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软件,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以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镇、村分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建立档案的主要内容有:1.农村土地摸底调查表。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3.发包方调查表。4.承包方调查表。5.承包地块调查表。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确认表。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簿。10.宗地图。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工作底图。1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公示图。14.承包经营权证书。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3月下旬,完成成立组织、宣传动员、培训人员、方案制定、基础表格印制等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5年4月1至4月20日,完成调查摸底、农户申请。2015年4月21至10月底,现场调查指界、地籍测绘、问题修补、制作宗地图、农户确认、结果公示、结果审核、建立登记簿、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三)颁证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结果公示和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

(四)归档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整理、建档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联村领导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农服中心牵头成立相应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情况交流、工作调度机制,加强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督促指导。各行政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分工协作,具体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织实施。镇国土所负责提供有关征用土地地界确认。镇综治办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配合做好政策宣传、疏导解释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不稳定因素。镇司法所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服务,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推进。林业站负责原承包地退耕还林土地数据提供,并配合工作小组有关地界确认。镇农经站负责分门别类收集整理确权登记颁证资料,规范建档。

(三)强化服务管理。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制度,适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