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华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件
华社卫〔2019〕08号
关于制定《华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下属服务站及村卫生室:
现将《华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2019年1月12日
华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信息共享、加强协作的原则,积极响应省、市、县卫生部门的号召,并成立了华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小组、急救医疗小组。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小组
组 长: 陈国新 副组长:胡 斌 方全飞
成 员: 张云萍 周晓军 王协强 章丽泉 许小芬 胡秀琴 邵琪红 胡秀芬 朱增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急救医疗小组
1、组长:王协强
成员: 许小芬 洪长红 胡秀芬 叶春美邵琪红
2、组长:周晓军
成员: 胡秀琴 胡又今 章丽泉 朱增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受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1、定期对本中心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2、定期查看预防突发事件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物资的储备和调度。
四、应急响应
开设24小时值班电话:18056364813
调度医疗急救小组火速奔赴现场应急抢救。
调度后勤小组及时开辟通道、准备急救的药品、器械。
铺备突发事件专用病房。
向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汇报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进行终结,找出经验教训,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员共同提出整改意见,经发公共卫生小组会议确定形成文字,写入我中心应急处理方案。所有突发事件的归档交由中心病案室完成。
五、保障措施
每周对网络进行杀毒处理,保证网络的通畅;每月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小组成员轮流对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每一季度进行一次突发事件的培训,检测应急队伍的整体情况。
附件:1、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2、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3、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制度
4、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5、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附件1
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了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成立疫情报告管理小组,由中心领导、防保科及疫情管理员组成。
二、防保科对全中心疫情报告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做好全中心疫情登记统计汇总上报工作,保存好有关原始资料,每月进行一次全中心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将检查结果,工作小结上报中心领导。
三、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报告自然负责人,负责管理监督首诊医师做好日常登记报卡工作,领导本部门疫情管理员进行疫情报告管理并做好基础资料保存工作,每两周进行一次科室自查。
四、责任报告单位必须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按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上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疫情管理员、首诊医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首诊医师为法定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完整、准确上报疫情,同时做好相应登记、记录工作,防止漏报、误报情况发生,具体要求如下:
1、 在遇初诊传染病病例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的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做好相应登记工作并上报防保科,由防保科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若确诊结果与初诊不同,应及时报出“订正报告卡”。
2、 发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应立即报告防保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由防保科以最快通讯方式(城镇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本院领导,同时向防疫部门报出传染病报告卡,若夜间则报告行政总值班,由行政总值班行使防保科有关工作职责,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3、发现乙类传染病及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也应尽快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乙类城镇6小时内、农村12小时内由防保科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丙类应在24小时内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发现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爆发、流行;就诊历史上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时,以及遇急性传染病病例死亡时;短期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的不明原因的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防保科和院领导,防保科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并立即采取相应卫生处理措施。
六、为了保证疫情报告质量,各科室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病房住院登记、化验室化验结果登记、放射科X线首诊活动性肺结核病例登记以及各种传染病登记工作,并完整保存相应资料3年备查,具体要求如下:
1、门诊日志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9个基本项目。
2、病房住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9各基本项目。
3、化验室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检验标本、检验结果、送检医生、检验医生、检验日期、报告结果日期、送单日期。
4、放射科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结果、送检医生、检查医生、检查日期、报告结果日期、送单日期。
5、传染病登记本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户口地址、现住址、病名、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人、报卡日期、寄卡日期、订正情况,14岁以下儿童需注明家长姓名,肝炎、菌痢需登记检验结果。
6、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都要充分认识疫情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工作,对于违反本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2 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1、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2、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3、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奖惩 (1)如传染病漏报率达零且门诊日志填写及时、准确、完整,则每年给予科室奖励; (2)出现传染病迟报扣科室质量考核分0.1分,当事人扣1分 (3)出现传染病漏报,扣科室质量考核分0.2分,当事人扣出全月奖金; (4)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0.1分。
附件3
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本中心所有医务人员、村卫生室医务人员。 2、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 3、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4、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修订版)》、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5、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附件4
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日志
(1)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初诊和复诊、处理、报卡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院办公室; (3)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附件5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1、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1)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
(3)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2、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3、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1)直报人员之一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2)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3)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或已获得的内容。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4)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5)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6)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 全的运行状态; (7)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