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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原科技局、原经信委(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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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2364/201908-00052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原科技局、原经信委(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外籍者 / 通知
名称: 宣城市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18 发布日期: 2018-12-18
索引号: 003262364/201908-00052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原科技局、原经信委(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外籍者 / 通知
名称: 宣城市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18
发布日期: 2018-12-18
宣城市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18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办法的实施背景是什么?

答:为严禁新增铸造产能,推进铸造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问:本办法什么时候实施?

答: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

问:本办法适用于哪些项目?

答: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宣城市境内各类所有制铁合金、铸造、机械、船舶等企业在生产流程中增加钢铁冶炼(含熔炼)工序的建设项目。

问:本办法有什么要求?

答:2018年7月3日以后,涉及本办法适用项目,在建设项目备案前必须实施产能置换,公告产能置换方案。

置换过程中的退出和建设产能数量,依照产能换算表进行换算,不在换算表中的设备产能按过去3年实际产量的平均值计算。

问:用于置换的产能和等量置换指什么

答:用于置换的产能是指现已建成的合法产能,产能按冶炼(含熔炼)设备计算。用于产能置换的设备,必须是有合法合规备案手续的冶炼(含熔炼)设备。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地条钢”产能、落后产能、在确认置换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不得用于置换。等量置换是指新建设产能和退出产能相等。

问:对建设项目企业有什么要求?

答:建设项目企业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方案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和退出项目情况,须明确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所在地区、企业名称、拟建的冶炼(含熔炼)设备型号、数量和产能,计划开工和投产时间。

(二)退出项目所在地区、企业名称、退出的冶炼(含熔炼)设备型号、数量和产能,拆除时间安排。

问:本办法实施流程是什么?

答:产能出让方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核实出让产能的真实性、合规性,并向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文上报产能出让公告;产能接收方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核实接收产能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行文上报产能置换方案。

产能置换工作全市统一管理,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对产能出让公告和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在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出具产能置换通知书。

新建项目投产前,按照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产能出让方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对退出设备拆除到位。产能接收方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对新建项目产能进行核实。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对产能出让方和接收方进行现场核查,确保不新增产能。

问:本办法如何实施监督管理?

答: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复置换、擅自扩大产能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方案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