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应急管理
索引号: 0000001120200201809011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残疾人
名称: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9-30 发布日期: 2018-09-30
索引号: 0000001120200201809011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残疾人
名称: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9-30
发布日期: 2018-09-30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8-09-30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我县网络餐饮服务发展迅速,现有美团、百度、饿了么三个网络订餐平台在我县开展相关业务,利用网络订餐平台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约130户,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品种多样、方便快捷的餐饮服务。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关注以下五个方面:

一、查看经营者资质。

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注:小餐饮禁止进行网络销售和食品配送,只能现做现卖)。并在订餐平台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

消费者在网络订餐时,首先要查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经营的品种是否与许可证上的经营项目相符。如发现证照不全或经营项目以外的品种,建议不要订餐,否则,食品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二、订餐时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尽量不订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三、收到订餐食品后查看包装容器是否清洁、完整,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四、收到食品后尽快食用。食品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食用时限):常温贮藏的烧熟后2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

收到食品后如放置时间较长,建议放冰箱中冷藏并防止受到污染,食用前检查是否变质,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五、如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应尽快就医,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并保留好消费记录凭证、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