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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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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200200/201907-0000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残疾人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16 发布日期: 2019-07-16
索引号: 0000001200200/201907-0000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残疾人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16
发布日期: 2019-07-16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7-16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汪美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行业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布置了提案的办理。为加强网络订餐行业的监管,把好食品安全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我局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施实名备案管理,建立约谈机制

我局及时摸清辖区网络订餐平台实体单位情况,目前,在我县有2家网络订餐交易平台,分别为:美团外卖、饿了么。我局对这两个网上订餐的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了实名备案,约谈了平台的负责人,明确其主体责任。对网络订餐经营户负责人进行培训,对入网经营户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日常监管

明确网络餐饮的准入标准,强化平台用户的实名认证和餐饮行业的准入条件,对于证照不齐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其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商家,不得通过网络从事食品经营。入网经营户需在其网店经营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目前,我县网络订餐经营户均有实体店,已纳入日常监管。我局已按照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对各经营户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一般风险单位每年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少于1次,中等风险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较高风险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高风险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2019年,我局已检查经营户325家次。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平台法律责任

我局经常对第三方平台进行线上线下检查,核对公示信息是否属实,线下食品加工环境是否符合要求。2018年,我局发现两个网络订餐平台上有部分经营户未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经营范围与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我局及时督促平台和经营户进行整改到位。2019年,我局在线上检查未发现此类问题,在线下检查经营户实体店时发现有卫生状况不达标、“三防”设施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证信息未公示等问题,已责令经营户整改到位。到目前为止,我局未收到网络订餐方面的投诉举报问题。

四、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完善信用体系

此次机构改革,我局成立了网络监管股,对网络交易行为严格规范化管理。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建立入网餐饮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将市场监管部门对入网餐饮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情况作为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及时了解餐饮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餐饮单位进行惩戒,列入平台黑名单。

五、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科普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意识

积极开展2019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社区(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商超、进网络”宣传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在县政府网站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6条。有效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

六、积极推广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保险制度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保险制度是企业自愿行为,非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要求。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局积极在网络订餐业务方面推广食品安全保险制度,目前“饿了么”平台上已有73家经营户加入了食品安全保险。

 

 

联系人:汪雪晖

联系电话:8156269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