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政策解读> 上级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0000104040120180900017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残疾人
名称: 【上级领导解读】《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8-16 发布日期: 2018-08-16
索引号: 000000104040120180900017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残疾人
名称: 【上级领导解读】《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8-16
发布日期: 2018-08-16
【上级领导解读】《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8-08-16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起草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工商局副局长张志宏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予以了发布,现解读如下:

1.《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皖工商消字〔2017〕32号)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要求“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总局等27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列入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省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省政府《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促进消费稳定较快增长。落实促进消费政策,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省工商局等33家省消费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皖工商消字〔2017〕32号),部署在全省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2.我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的内容

以消费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刷单炒信等影响当前消费环境的问题为导向,围绕“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推进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缺陷产品召回等经营者法定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发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3.我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的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消费者诉求热点和全社会关心的消费维权领域存在的问题,就加强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旅游、食品药品、信息消费、交通、金融、价格、公共服务、快递物流、文化、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和运动健身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了具体规定,推动有关部门在消费维权工作方面加强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