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牵头的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工作进展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环境质量好中向优,微信公众盛赞“绩溪蓝”
上半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2%,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3.2微克/立方米和27.8微克/立方米,三项空气质量指标为建立空气自动监测站以来历史最优,居全市第一。扬之河等主要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和2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Ⅱ类,水功能区水质优良比例100%。
6月份大气颗粒物浓度更是达到历史新低的34.6和13.8(微克/立方米)。社会大众纷纷通过微信朋友圈发送盛赞“绩溪蓝”的照片图文,这是对我县生态文明创建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的最好检验和肯定。
(二)生态宣传别有特色,党报新媒体肯定“绩溪样板”
为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创建的浓郁氛围,组织开展了生态文明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宣教活动,并利用网站、短信、报纸、APP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特色宣传。今年“六·五”环境日期间,环保局牵头开展了街头环保宣传活动、中小学生环保主题书画大赛、戈溪河徒步寻源等一系列有声有色的宣教活动。《宣城日报》、“中安在线”等党报和省内有影响的新媒体有来自我县生态文明创建一线的报道。这些常态化生态文明宣教,有如春风风人,放大了我县的生态文明创建效应,并正在形成生态文明创建的“绩溪样板”。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环境持续向优凸显整治成效
一是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燃煤锅炉“清零行动”,城区燃煤锅炉全部改造使用清洁能源。强力推动VOC综合整治,8家二类以上的汽修企业实现喷漆废气封闭收集吸收,加强重点行业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和废气治理。启动了城区餐饮油烟治理。组织开展涉气专项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17起。强力管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随意燃放烟花爆竹陋习在县城区成为历史。强力整治建筑和道路扬尘,7起行政处罚案件,计罚款49.5万元,停工整治工地13起。增购洒水车,提高城区主要道路冲洗频次。开展“三车”专项整治,严查跑冒滴漏等违法行为,共查处“三车”交通违法行为2100起。严格执行大中型货车等机动车限行措施,查处闯禁区交通违法行为350起。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网格监管、巡查通报、包保帮扶、堵疏结合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午季禁烧没有被环保部遥感卫星监测和上级巡查发现通报焚烧火点。
二是碧水攻坚战。加快污水纳管进度,工业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运行。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污泥规范处置。新增水救河和何川河污水管网3.5公里,翚溪河污水管网工程完成规划设计。完成12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2个新增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批、立牌工作。稳步推进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8家加油站完成改造任务。开展饮用水源地大排查,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环保部督查,没有交办的突出问题。
三是净土持久战。组织编制了《绩溪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并公布实施。完成长安镇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芷源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开工建设。严格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强化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四)绿水青山根基不断巩固,绿色发展实力显著提升
全面持续推进河长制、林长制,设立了从县到村全覆盖的三级河长和四级林长,河长、林长联席会议制度及巡查、督查、督办等制度得以有效落实。清凉峰自然保护区16个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完成整改,报省环保厅销号,并通过了省、市环保部门牵头的绿盾2018督查。深入推进采砂制砂、非煤矿山、小水电、粘土砖瓦窑等生态保护专项整治行动。23个砂石整治场点,目前已完成整治清退17个,剩余6个场点正在按时序进度加快整治清退。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定《绩溪县非煤矿山关闭退出补偿奖励办法》,并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了现场核实、评价,责成整改或关闭。对全县48座小水电站进行了摸底登记,其中3座位自然保护区内的电站已断网断电,已拆除设备设施;9座停产电站现正处在调查阶段;其它36座电站正按整治任务清单整改。黏土砖瓦窑集中整治和乡镇集中殡葬区改革正有序推进。
绿色产业建设持续提速。文化产业、健康产业两大基地列入全县重点项目,启动园区徽墨文化园、徽雕文化园建设,加快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园、健康医药产业园、新安健康产业园建设。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稳步推进。立兴化工等10户企业通过省级清洁生产验收。生态农业和工业经济转型发展势头见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已达17家,食品药品精深加工、电工电气、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正不断壮大。
(五)城乡环境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
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上,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去年至今已关闭搬迁禁养区养殖场108户。深入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农村厕所改造任务800座,竣工695座,已完成任务的86.88%。城乡污水综合处理PPP项目和城乡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完成招投标工作。农村陈年垃圾清理全面完成,通过省级验收。在城市环境建设上,完成水关圳、大宁渠水环境整治;何川小区排污口接入扬之河污水主干管;强化龙川大道、徽山大道等道路的清扫保洁管理。完成徽山大道4公里绿道工程,新增街头绿地2个。积极推行绿色建筑,城镇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总面积15.9%。大力倡导绿色交通,城乡客运一体化规划已于2月份通过了专家评审,将新改建城乡候车亭51个。
(六)体制机制探索创新,能力建设踏步前进
进一步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一是县委县政府尤为重视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研究生态环保工作。上半年,研究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议题19个,切实推动了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二是基本完成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编制,正在逐步建立空间规划数据库。三是制定出台了《绩溪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办法》。四是出台了我县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限制与主体功能区不相符的产业准入,提升企业生产工艺装备、环保设施和清洁生产水平。
积极推进智慧环保平台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应急指挥中心土建和大屏安装,监控点位的土地征用及网络部署线路等技术性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结半年来的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成绩可圈可点。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生态文明创建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得益于县委县政府对生态创建的倍加重视和靠前指挥,得益于环保、住建、水务、行政执法局等核心部门和乡镇政府齐心协力、精细管理,归功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一)存在的问题
认真梳理上半年工作的不足,依然有不少工作需要部门拧成合力,强化自觉,攻坚克难,强力推进。一是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工作调度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如:污染防治等工作,涉及的行业和部门较多,需进一步加大协调和推进的力度。二是环境整治项目的建设步伐需进一步加快。如登源河临溪段、灵山桥段、伏岭段河道整治项目等项目进展缓慢。三是探索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等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如:“三规合一”的编制进一步完善,融合林长制、河长制,探索在乡镇建立大生态环保的体制机制方面需深入调研和谋划。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绩溪县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工作方案》的要求,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了解任务完成进度。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强化工作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1.加强工作调度。提前谋划部署好秋季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升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专项整治、车用油品升级、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干洗行业专项整治、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企业的治理,加快加油站改造等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主要河流和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进一步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固废管理。
2.加快项目建设。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单位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并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倒排时间表,加快建设进程。
3.加快规划编制和实施。完成并落实空间规划,积极谋划建设“多规合一”信息平台。依据省政府发布的《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启动编制《绩溪县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4.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一批固定的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好党校阵地开设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课,利用环境日、土地日、法制日、水日等开展集中宣传。在县广播电视、政府网站、《今日绩溪》报刊等媒体设立宣传专栏,广泛开展公众咨询活动,在显眼位置设立永久性宣传标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保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