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环查(扣)字〔2018〕2号
安徽绩溪县徽煌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4610639282E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徽源路16号
法定代表人:胡应霞
我局于2018年6月24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通过临时性管道直接将事故应急池内未经处理的水污染物通过总排口接入园区市政管网。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一)2018年6月24日现场检查(勘查)笔录;
(二)2018年6月24日拍摄的现场照片、视频;
(三)2018年6月24日对安徽绩溪县徽煌化工有限公司安环部经理包武卫、污水处理站负责人俞启成、污水处理站操作工章巍和张跃武所做的调查询问笔录;
(四)安徽绩溪县徽煌化工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你公司“通过临时性管道直接将事故应急池内未经处理的水污染物通过总排口接入园区市政管网”属于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中“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情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单相潜水电泵及配套软管予以扣押。扣押期限自2018年6月24日至2018年7月23日,扣押的单相潜水电泵及配套软管存放于绩溪县环境保护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绩溪县人民政府或者宣城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绩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绩溪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