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生态环境分局>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000000104040220181100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1-02 发布日期: 2018-11-02
索引号: 000000104040220181100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1-02
发布日期: 2018-11-02
关于《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11-02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县环保局2017年出台了《绩溪县环保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对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进行了明确。同时,2018年县人社局对县环保局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进行了重新核定,按照《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和《绩溪县环保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特制订该方案。

    二、方案制定的程序

    由局办公室负责起草方案,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印发给各股室、队、站。

二、聘任工作的组织实施

1.印发《实施方案》,成立聘任领导小组;

2.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公开竞聘表,同时报送相关资格证书、继续教育毕业证书;

3.职称聘任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公示。

4.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竞聘人员2016和2017年度综合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局在编在岗人员对竞聘人员工作态度、工作成效、廉洁自律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实行100分制,民主测评分值的权重分别为局主要负责人占15%,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占25%,其他干部职工占60%。

5.职称聘任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实际,在不超过核准岗位结构比例的前提下,拟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建议名单,提交局党组审定局党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6.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无异议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中、高级职称聘期为一年)

7.局办公室根据聘用合同办理工资调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