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生态环境分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0000104030020181102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0-31 发布日期: 2018-10-31
索引号: 000000104030020181102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0-31
发布日期: 2018-10-31
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0-31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和《绩溪县环保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特制订本方案。

一、聘任原则

1.按照绩人社职〔201852号文件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聘任,其中高级岗位数6个,中级岗位数11个,初级岗位数11个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局统筹把握。

二、聘任范围

局事业身份在编在岗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1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资格3人,具有中级职称资格2人,具有初级职称资格13人。

三、聘任条件

(一)具备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已聘及待聘专业技术人员。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近两年(2016至2017年),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中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竞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任局内设股室主要负责人或下属二级机构领导班子成员。

四、聘任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聘任具体工作。

组长:程  

成员:丁德助    张振国 章澄宇  

(二)组织实施

1.符合聘任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向职称聘任领导小组提出竞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书面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申请表》(竞聘中级以上职称的需附近2年来工作主要业绩)。

2.职称聘任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公示。

3.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竞聘人员2016和2017年度综合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局在编在岗人员对竞聘人员工作态度、工作成效、廉洁自律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实行100分制,民主测评分值的权重分别为局主要负责人占15%,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占25%,其他干部职工占60%。

4.职称聘任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实际,在不超过核准岗位结构比例的前提下,拟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建议名单,提交局党组审定局党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无异议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中、高级职称聘期为一年)

6.办公室根据聘用合同办理工资调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