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国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四个全覆盖”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意见〉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实施意见》,编制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2018年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执行审计监督。
总的目标是:通过审计,完善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促进科学发展。通过审计,对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在财政财务管理、政策执行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决策议事管理、科学发展管理、廉洁从政管理六个方面作出履职绩效评价,在揭示问题的同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为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考察任用干部、指导经济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审计的项目计划
2018年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共10个,分别为:
1. 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个:
(1)县人社局汪宝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2)县市场监管局邵光钧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3)县委群工部(信访局)张建友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4)县经信委(商务局)俞磊忠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5)县国土局曹诚辉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6)县房管局章笑密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7)县中医院胡永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2、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乡长章学农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职情况审计。
- 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
(1)县人防办(民防局、应急办)许传武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2)县国土局邵本磊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
依照党中央关于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提出的30条要求及中共十九大会议及报告精神,在关注各被审计单位事业发展、财政财务收支、政策执行、经济决策、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基础上,针对近年来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当前腐败现象易发高发的领域,围绕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突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土地利用、政府投资、保障房建设、“三公经费”等方面的监督,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规范权力运行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审计的工作要求
1、被审计单位应予支持、配合的事项
(1)提交审计所需资料,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2)确定审计事项联络员(至少1名),确保审计人员可以及时获取被审计单位信息及相关资料。
(3)提供审计必须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
(4)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进行监督,及时实事求是地填写《审计组审计期间执行审计纪律和作风效能建设等情况反馈表》。
(5)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整改。
2、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事项
(1)落实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向被审计单位发放《绩溪县审计局关于监督反馈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和作风效能建设情况的函》(后附《审计组审计期间执行审计纪律和作风效能建设等情况反馈表》)。
五、审计的组织方式
2018年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成立10个审计组,以就地审计为主、送达审计为辅的方式组织实施。
审计实施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结合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同步开展县人社局、县经信委、县中医院、县房管局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实施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至3月31日。
第二个阶段开展剩余6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实施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至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