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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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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20010020170902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号议案 转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7-11 发布日期: 2017-07-11
索引号: 000000120010020170902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号议案 转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7-11
发布日期: 2017-07-11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号议案 转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7-11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汪应忠等六位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如何化解集体债务,增加集体收入》收悉。现答复如下:

化解村级债务、制止村级债务增长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有效化解村级债务,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15〕287号)文件精神,制定了绩溪县清理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6月县委、县政府布置对全县81个村(社区)进行一次“三资”情况全面清查摸底;2016年9月县委、县政府又部署对全县村级财务进行全面审计,这些都为化解村级债务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决策依据,也有力促进了我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

从“三资”清查的情况来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收入为上级项目、扶贫、公益林管护补偿等方面资金,资源资产利用率低、经营性收入少,增长空间有限。村集体经济收入普遍薄弱,全县有14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空白,占全县所有村的17.3%;有90 %的村都存在负债,据不完全统计,村集体负债总额为1068万元,从债务来源分析,主要为一些无息债务,其中以工程欠款(如: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道路建设、村部大楼建设等)居多。从用途上分析,重点在于兴办公益事业负债约占总债务的88.6%,而其中又以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道路负债为重,分别占总债务的28.8%和39%。化解村级集体债务,增加集体收入,任重而道远。我们将根据你们的建议努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化解村级债务,做好以下工作。

一、改革创新,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要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创新。要按照村民自治组织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与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职能相分离、村企分开的原则,以推行土地股份合作、专业服务公司等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实现集体收益。二是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将实现共同共有产权制度的传统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为实现按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使其成为自己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通过产权制度创新,完成“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试点任务。三是要推进“三资”管理创新。建立健全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集体资产行为。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出租,必须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实现收益最大化,坚持村企财务公开,防止增加新的村级债务。

二、加大激励扶持,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制定了财政扶持、土地支持、项目倾斜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要求各部门在安排涉农资金和项目时,要向村级集体经济倾斜;县乡两级财政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采取贴息、补助或奖励的办法,重点支持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尤其 “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要放权让利,支持开发和经营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矿产等资源,把资源优势化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市监、税务等部门要在许可范围内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给予税收减免优惠。二是开展“县领导联系、部门结对、乡镇干部驻村”帮扶机制,进行立体式帮扶。部门结对村实行“一定三年”,当年争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不少于1个,协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不少于5万元。协调争取的资金定向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并帮助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村干部制定奖励政策,使村干部的报酬与集体经济的发展有机挂钩,形成内在的奖励机制。三是借助外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通过招商引资、联合开发等形式,大搞资源开发与利用,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村级财务

一是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化债,依法清理回收单位和个人所欠村级集体的款项。二是创新思路,拓展化解渠道。鼓励盘活闲置资产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化解债务。三是从严监控,控制新增债务。首先在村级建设项目的立项上,乡镇必须把好关口,事先必须做好资金规划,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四是建立新增债务责任倒查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超自身实力和实际举债乱上项目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以集体名义举债,个人从中谋利的,严格依法制裁。

联系人:叶德荣

联系电话:0563—815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