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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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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0403002018050006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29 发布日期: 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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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29
发布日期: 2018-05-29
关于印发绩溪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9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绩政办〔2018〕39号

 

关于印发绩溪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绩溪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5日

 

绩溪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117号,以下简称《意见》)、《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计〔2017〕189号)和《关于印发〈宣城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农〔2018〕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粮食产能稳定提升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综合考虑县域总体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将“两区”划定目标落实到乡镇及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为实现精准施策、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坚实支撑。

二、任务要求

从2018年开始,用2年时间完成全县“两区”划定任务。根据宣城市政府下达工作指标要求,我县划定“两区”面积6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6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油菜)6万亩。两区总占耕地面积6万亩,水稻油菜重合面积6万亩。

(一)自上而下,落实两区”划定任务。根据全县“两区”划定目标任务、各乡镇现有耕地总面积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用地面积等因素,确定各个乡镇划定任务。各个乡镇要将划定任务细化分解到村、组,做到应划尽划。

(二)严格标准,保证两区”耕地质量“两区”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划入地块要满足水田标准、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等条件,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应优先划入“两区”,确保优势区域的优质耕地用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

(三)图地挂钩,实现“两区”精准落地。按照《意见》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明确的划定标准,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为基础,充分利用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统一编号、标识,明确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建档立册。

(四)精准管理,推进划定成果利用。加强“两区”信息精准化管理,及时记录并监测“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面积等种植情况、相应补助补贴政策投入、“两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主体、标识标志等基本情况,并定期对“两区”信息进行更新、统计与汇总,为实现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评价提供支撑。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时间安排

全县“两区”划定工作计划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分解任务。启动全县“两区”划定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统筹谋划“两区” 划定工作;加强宣传动员,逐级开展技术培训,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求。工作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底前报送市农委、市国土局、市发改委。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编制方案。各乡镇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规划情况,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周密编制本区域实施方案,将“两区”划分目标落实到村、组、具体地块(2018年6月底前)。

第三阶段:精准划定,上图入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或竞争性磋商,确定开展“两区”划定的技术依托单位。“两区”划定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划定工作。首先,收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确定“两区”片块和地块边界,并对片块和地块赋予预编码,完成底图制作。其次,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地块情况,搜集划入地块的基本信息等,核实修改,确保划定的“两区”图、数、实地一致,制作空间分布图;最后,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乡镇或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为纸质图件进行公示后,整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形成划定图斑和数据,建立“两区”数据库(2018年12月底前)。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成果管理。“两区”划定工作结束后,县政府统一组织成果检查、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向宣城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上报验收请示。2019年8月底前,接受宣城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县的“两区”划定工作的核查验收。同时,做好各类资料、数据整理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等管理工作,推进成果共享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两区”划定工作在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两区”划定工作。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群策群力,协同推进,做到职责明确、人员落实,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工作。县农业部门要牵头负责确定划定任务、核查、验收,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等工作;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土地利用现状资料等;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民政、统计、规划等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划定需求,提供资料。各相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各乡镇,县农业、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各相关部门联络员、联系方式于2018年5月30日前报县农委(“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考评。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乡镇要明确牵头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报送。每月23日前及时向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动态及进展情况,每季度末报小结,每半年报总结。强化督导,县农委、国土局、发改委要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实行“两区”划定工作考评,“两区”划定进展情况及成效纳入政府粮食责任制考核和部门工作绩效考评。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促进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

 

附件:1.绩溪县“两区”划定分乡镇任务表

  1.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