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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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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2866/201906-00044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27 发布日期: 2019-06-27
索引号: 003262866/201906-00044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27
发布日期: 2019-06-27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建管〔2019〕126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区范围内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公布,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认真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高应急能力,切实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国务院制定出台了专门的《条例》。这既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务实举措,也是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现实需求。《条例》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精神、法律原则、基本要求,总结凝练长期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践成果,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救援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了规范和要求,对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二、迅速行动,切实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区范围内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认真开展《条例》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条例》的落实。一要开展专题培训工作。可利用培训班、专家讲解等形式集中开展培训学习活动,要对本单位领导以及从事安全监督人员进行重点培训,积极推动《条例》的贯彻执行。二要开展日常培训工作,将《条例》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尤其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条例》培训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了解应急救援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尤其要提高一线个人第一时间化解险情、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三要纳入安全生产月宣传内容,将《条例》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月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和建筑施工各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

    三、强化监管,严肃查处未落实《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各有关单位要将《条例》落实情况列入安全监管执法范围,将规定的法律责任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对工程各责任单位未按照规定编制预案、未定期组织演练、未及时备案、未建立值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员、未及时抢险救援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要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严格检查预案编制、演练、应急处置、应急值守、宣传教育等情况,对因应急工作不到位导致应急处置不当、救援响应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事故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