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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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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120300201808004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2018年绩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8-06 发布日期: 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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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2018年绩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8-06
发布日期: 2018-08-06
关于印发《2018年绩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6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市政公用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宣城市近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2018年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建管〔2018〕31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实际,特制定《2018年绩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31日  

 

抄:市住建委、市建设监督管理局,县安委会

2018年绩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宣城市近期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2018年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建管〔2018〕31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实际,特制定2018年绩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1. 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 活动时间:8月1日至8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县住建委成立绩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灶强

副组长:汪青顺  许启兴  

成  员:程上建  汪鹏程  汪 健  陶发林  汪海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管局,汪健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宋龙飞、邵波、章云峰、程彪、陈喆,联络员为章云峰和程彪。办公室统筹安排“安全生产宣传月”各项工作。

四、活动内容及分工

2018年绩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于2018年8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内容及分工如下:

(一)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氛围。绩溪县住建委将组织安全宣讲队伍,按照各部门业务分工和职责,深入供水、燃气等公用事业、建筑企业和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公园管理企业对口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住建部第37号令等重大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学习读本、张贴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深入发掘、宣传一批奋战在安全生产战线上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良好的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适时开展委领导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制观念深深植入企业负责人心中。

(二)深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宣城市近期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教训,我委将加大暗访巡查力度,即时通报检查情况,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形成执法检查高压态势。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恶劣影响、重现事故画面,并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在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园林绿化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专题培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隐患随手拍”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引导全社会关注身边的安全、发现身边的隐患。

(三)打好“高温台风保卫战”和“百日攻坚会战”。我县目前处于夏季和汛期阶段,最高气温已达37摄氏度,又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动,强化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及时掌握高温、暴雨、台风、洪水等气象信息,落实预防灾害性天气的有关措施。要加强应急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完善防汛、防火、防中暑、防中毒应急预案,切实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确保各类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我委将根据《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宣城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百日攻坚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管〔2018〕304号 )和《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宣城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提升“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管〔2018〕303号 )要求,从7月24日起至10月31日全面深入开展全县各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提升和扬尘防治提升“百日攻坚会战”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为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教育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情况以及扬尘防治责任和现场措施落实情况,并落实监管责任和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四)重点做好咨询日宣传活动。我委将于8月16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分发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具有行业特色、群众广泛参与的广场宣传和企业宣传咨询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举报方式、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以接地气的方式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不断增强活动的趣味性、互动性和吸引力。

(五)突出微信传播宣传效果。“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期间,通过宣城市住建委微信公众号开展安全知识“每日一题”有奖答题活动,并对各单位开展答题活动情况进行评比。微信有奖答题竞赛活动是创新宣城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形式、载体的积极探索,是提高社会参与面、增强活动效果目标的有力尝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发动和协调,广泛动员职工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

(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简称安责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险种。安责险制度是以安责险险种为载体的事故预防机制,是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为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事故风险防控能力,我委适时组织市县本级部分施工总承包分管安全负责人及部分在建项目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召开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座谈会议,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

(七)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活动。一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深入挖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通过举办企业家和安全生产专家在线访谈,广泛宣传、推广一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二要广泛通过在线解读、网络评论、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方式,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八)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热线电话。我委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0563-8162380,0563-8160106且安排专人记录来电信息,及时反馈和回答来电问题。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将之作为8月份一项重点工作任务,科学安排,精心组织。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我委将对“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丰富活动形式。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既要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又要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确保安全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要按照我委“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请各单位于8月2日前和9月5日前,分别将“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和主要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分别报送我委建管局 。“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