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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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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07030220170902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5-24 发布日期: 2016-05-24
索引号: 000000107030220170902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5-24
发布日期: 2016-05-24
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5-24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绩人社〔2016〕112号

 

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的通报

 

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绩政办〔2015〕28号)和《绩溪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良信用单位管理制度》(绩人社发〔2014〕254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下列企业予以处罚,现通报如下:

一、对合肥市华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上河徽院徽文化长廊5#楼项目)和安徽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上河徽院10#—13#小高层项目)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12个月(以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并予以全县通报。自通报之日起,该公司不得在我县参与招标和承建工程。

二、对安徽昌泰特钢有限公司和安徽绩溪县友邦箱包有限公司予以全县通报,列入重点监控名单。

希望各单位、各企业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用工管理,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绩人社发〔2014〕254号文件兑现惩戒,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