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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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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150400201712005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市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8-10 发布日期: 2017-08-10
索引号: 0000001150400201712005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市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8-10
发布日期: 2017-08-10
宣城市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8-10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件依据一:宣城市教育体育局、财政局文件,教民生[2015]7号关于印发《2015年宣城市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通高中学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可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二至三档。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按6:4比例分担,省和县按8:2比例分担,民办普通高中省和县按7:3比例分担。发放程序为各班级通过班会、家访等形式,摸清学生的家庭生活经济情况,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资助建议,上报学校,学校对全校待资助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学生填写《资助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班级初审公示3日、学校审核公示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上报、财政拨款至学校、学校通过银行将助学金打入学生资助专用卡。国家助学金一学年一审核,按学期发放。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每生每年2000元,按10个月发放,每月200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按6:4比例分担,省和县按8:2比例分担,民办中职学校由省级与所在地市、县(市、区)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发放程序为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班级初审、学校审核公示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上报、财政拨款至学校、学校通过银行将助学金打入学生资助专用卡。

2、中职免学费补助   

对公办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免除学费。

3、校内资助

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