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救助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保障受助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救助对象合法权益,我站特建立重大活动、特殊天气救助、重大人员伤亡、群体性事件、受助人员失踪、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使全站干部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各自职责,熟悉处置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孝感作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重大活动期间和应急预案启动后的指挥调度、工作安排、决策处置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全站人员务必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能够闻讯即动。
2、全站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快速反应,临阵不乱,快速、高效、稳妥地做好重大活动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和预案处置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要防止授人以柄,造成工作被动。
4、严格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处置。
四、处置范围
1、城区内各交通要道、车站、人员集散地、商业聚集地、重大活动举办地。
2、救助管理站站内、工作人员宿舍区、护送人员途中。
四、预案措施
1、要随时应对救助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救助管理工作。
2、本站一旦发生下述应急预案所指事件,值班组长应立即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得到消息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展开应急救援工作,使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县民政局报告。
4、站内应与其他部门团结协作,经常检查所辖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活动期间工作应急预案
1、预案目的:保障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秩序稳定。
2、工作职责:
(1)站长负责组织指挥。
(2)巡逻劝导队队长负责组织人员上街开展巡逻劝导救助。
(3)办公室要做好协调、宣传、准备工作;救助管理中心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要做好街头人员护送入站后的救助准备工作。
(4)值班人员或救助管理中心接到求助电话后,应问清情况(求助人员基本情况、现所在地点)并立即通知巡逻劝导队。巡逻劝导队在接到求助电话后5分钟内应赶到现场。
3、处置措施:
(1)重大活动期间,巡逻劝导队要携带上街巡逻劝导,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进行救助。
(2)对不需入站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物资,并护送其踏上返乡旅程;对请求入站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立即护送至站内进行甄别救助。
(3)对患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由其送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待其基本痊愈后进行甄别救助。
(4)重大活动期间,巡逻劝导队要在城区主要场所、主要街道和重点部位采取蹲点和巡逻相结合的巡逻劝导办法,全天候开展劝导救助工作,确保不遗漏一名街头流浪乞讨人员。
雪灾天气应急预案
1、预案目的:确保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
2、工作职责:
(1)站长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2)巡逻劝导队队长负责组织人员上街展开现场救助。
(3)办公室要做好宣传、准备工作。
3、处置措施:
(1)当城区降雪,气温降至一定指标后,巡逻劝导队携带救助物资上街巡逻劝导,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2)对不需入站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防寒救助物资;对请求入站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立即护送至站内进行甄别救助。
(3)对患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由其送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待其基本痊愈后进行甄别救助。
处置重大人员伤亡应急预案
1、预案目的:制止打架斗殴,减少人员伤亡,抢救受伤人员,处理善后工作。
2、工作职责:
(1)站长负责组织、指挥。
(2)救助管理中心主任或值班组长在上级领导未到场之前,立即带领工作人员前去制止,并责令受助人员停止打架斗殴行为。
(3)值班员通过摄像监控系统或巡视发现受助人员打架斗殴时,应立即向救助管理中心主任汇报,并立即赶到现场参与制止行动。
(4)中心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站领导报告。
3、处置措施:
(1)当受助人员打架斗殴时,救助管理中心主任、值班组长和在站工作人员应当沉着应对,责令其停止一切危险举动。对不听劝阻,继续行凶或伤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应采取强制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2)救助管理中心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站领导汇报,并及时与站其它部门取得联系,寻求支持、配合。
(3)站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发现场,组织工作人员控制现场,防止肇事者逃逸。
(4)处理打架斗殴的受助人员时,应以批评教育为主。对听从规劝、服从调解、认错态度好、情节轻微的(没有打伤他人),经批评教育后视情况送回原宿舍;对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如有人员受伤,应将受伤人员护送到站卫生室治疗,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抢救;如有人员死亡,应立即拨打110报警,请公安部门介入处理。
(6)事态平息后,救助管理中心负责人(或值班组长)应及时提交书面《人员伤亡事件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原因、经过、受伤人数、伤势程度、死亡人数、处理情况等。同时找两名受助人员作证,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期案
1、预案目的:遏制跑站骗助行为,维护救助工作秩序。
2、工作职责:
(1)站长负责组织、协调。
(2)巡逻劝导队负责宣传《救助管理办法》,劝告跑站骗助人员自愿放弃求助;并负责处理无理取闹的求助人员。
(3)救助管理中心负责处理无理取闹的受助人员。
3、处置措施:
(1)当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强行要求救助时,救助管理中心应向求助人员讲明不予救助的原因,并劝其离站。如不听规劝,应及时与巡逻劝导队或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共同开展工作,迫使其离站。
(2)当受助人员结成一伙,强行要求购买其指定车票,或漫骂、威胁、殴打工作人员时,应及时与巡逻劝导队或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共同制止其不当行为,迫使其离站。如事态难以控制或造成工作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10报警。
(3)如在处置过程中有人员受伤的,应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
(4)协助公安机关核实、处理违法人员。
处置车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预案目的: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交警处理。
2、工作职责:
(1)站长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2)值班员或办公室接到发生车辆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站领导报告。
(3)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抢救人员和保护事故现场。
3、处置措施:
(1)当发生车辆安全事故时,驾驶员和工作人员首先要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将受伤人员护送到离事故现场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到场。发生车辆安全事故后,应设法尽快与站领导取得联系,报告车辆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员、伤势情况、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请站领导及时派人员前往出事地点处理事故。
(2)发生车辆安全事故后,驾驶员在安排好受伤人员去医院治疗后,应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如实反映车辆情况,不得隐瞒事故真相,以便交警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公正的处理。事后,驾驶员应找出事故发生原因,明确自身责任,认真吸取教训,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3)如驾驶员和其他人员受伤,同车未受伤或受轻伤的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抢救受伤人员,使其尽快脱离险境;同时,要与站里保持不间断联系,并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处置受助人员失踪应急预案
1、预案目的:寻找失踪的受助人员,确保受助人员滞站期间和接送途中的安全。
2、工作职责:
(1)站长负责协调、指挥。
(2)发生受助人员失踪的护送人员或值班人员在上级领导未到场之前,负责带领工作人员在失踪地点附近或本管理区内寻找失踪的受助人员。
(3)值班人员通过巡视发现受助未成年人企图外逃,应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并及时向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主任汇报。
(4) 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主任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向站领导报告。
3、处置措施:
(1)当发现受助人员在站内失踪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主任,在主任的统一组织下,关闭站大门,组织全站在岗人员(救助管理中心留一人值班),在全站范围内寻找。如发现受助未成年人晕倒在卫生间等地方,应立即送站卫生所治疗。发现受助未成年人掰断宿舍防护栏栅外逃,应及时报告站领导,同时将被破坏的防护栏栅拍照保保存,以备后用。
(2)在接送受助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时,应时刻提高警惕,防止受助人员途中逃跑失踪。一旦发现受助人员从车辆或列车上逃脱,负责护送的工作人员留一人看管行李,其他人员要全力将逃跑的受助人员追回。追赶时工作人员不要大声喊叫,防止因受助人员心情紧张而发生车祸。事后,应及时向站领导报告事情经过。
处置火灾应急预案
1、预案目的:避免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伤亡,减少国家和个人财产损失。
2、工作职责:
(1)站长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2)着火区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在上级领导未赶到现场之前,负责报警、组织灭火和疏散居住人员。
(3)部门主任接到火警后,应立即向站领导报告。
(4)全站在岗人员接到火警后,应立即赶到火灾现场参与灭火和救援行动。
3、处置措施:
(1) 初始出现火灾时,着火区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应沉着应对,在30秒内向部门主任报警,同时组织灭火、打开消防通道、关闭着火区电源、启用应急照明。如火势较大,要在60秒内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并指派专人迅速清除通往现场道路上的障碍物,以便消防车能顺利驶入火灾现场。
(2)部门主任接到报警后,在30秒内应向站领导、其他有人值班的部门报警,并立即赶到现场组织灭火和疏散人员。
(3)在专业消防队未到达之前,所有在岗人员(救助管理中心留一人值班)在接到警报后60秒内赶到现场,参与灭火和疏散人员,不得拖延。如果无法控制火势,要立即寻找安全场所,疏散居住人员,等待救援。
(4)疏散受助人员中的老人,一般应采取稳妥办法,即关闭房门,打开窗户呼救,等待救援。健康老人也可进行自救。
(5)站领导赶到现场后应立即接手指挥,其他人员均应服从。
(6)站内其他人员赶到现场后,应服从现场领导指挥,运用一切灭火器材、设备、工具进行灭火,组织居住人员疏散。
(7)扑灭火灾后,应保留火灾现场,协助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同时,由站长负责向县级民政局报告火灾情况,并联系卫生部门,做好抢救受伤人员的准备工作。
4、自我防护:
(1)参与灭火的人员应注意自身防护,尽可能选择上风位置或侧风位置灭火。
(2)烟雾较大,无法靠近火源时,应设法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浇湿衣服,快进快出进行灭火和救人。
5、疏散与自救方法:
(1)救助大楼的疏散工作,由救助管理中心主任(或值班人员)负责指挥。安置在受助楼居住的受助人员,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从楼梯迅速撤至站内大院。到达疏散集中地后,要安抚、管理好受助人员。
(2)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疏散工作,由儿保中心主任(或值班人员)负责指挥。工作人员应带领受助未成年人,从楼梯迅速撤至站内大院。
(3)当消防安全通道尚无明火、浓烟时,工作人员应带领居住人员快速通过。
(4)当消防安全通道有少量烟雾时,工作人员指导身体健康、行动自如的居住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采用低姿行走或爬行姿式尽快通过。老年人一般不采用此法。
(5)当消防安全通道有明火、浓烟时,居住人员应迅速关闭房门和走廊一侧的窗户,用棉被等物品浇上水,将门和窗户堵住,阻断明火和浓烟进入宿舍,然后打开另一侧窗户跳窗逃生。如窗户上有防护栏栅,应合力将栏栅捌断再逃生。如无法捌断栏栅,应打开窗户,大声呼叫等待求援。
处置集体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预案目的:查找可疑食物,抢救中毒人员。
2、工作职责:
(1)站长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2)值班人员发现食物中毒者,应立即向救助管理中心主任报告,并告知站医务人员。
3、处置措施:
(1)当站内发生受助人员或工作人员集体食物中毒时,站领导、救助管理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食堂司务员、站医务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将食物中毒者迅速送医院抢救。
(2)将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剩余食物保管好,并根据事故处理小组的要求将可疑剩余食物送到市防疫站检疫。
(3)对患者的排泄物以及被污染的用具等进行消毒处理。
(4)事后,救助管理中心要写出情况报告,内容包括:食物中毒的时间、原因、人数、中毒者病情、有无死亡和处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