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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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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20010020180701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残疾人 / 议案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7-24 发布日期: 2018-07-24
索引号: 000000120010020180701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残疾人 / 议案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7-24
发布日期: 2018-07-24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4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胡绿洲、曹建强、朱志杰、程敏萍、汪宇红、王志飞代表:

你们提出的《如何加强电动车源头治理》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车交通秩序与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电动二、三轮车因其购买成本低、管理“宽松”、使用方便,拥有量更是不断攀升。但由于电动车驾驶人严重缺乏驾驶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违规行驶、随意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也呈明显上升趋势。可以说,电动二、三轮车不规范行驶和随意停放已不仅是交通秩序问题,也已成为较为突出的交通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究其根源,一是目前对电动车管理的“顶层设计”滞后,规范管理工作存在困难。二是电动车销售市场长期缺失有力、有效监管,大量“超标”“非标”电动车流入城乡交通。

按照“事权”分工,电动车销售市场监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但公安交管部门也始终将城乡电动车交通秩序与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一是以“五进”、“七进”为载体,深化普及交通法规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包括电动车驾驶人在内的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文明交通意识。二是在城乡道路上常态化开展电动车违法载人、非法安装、闯红灯、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在严格依法管理中树立交通法规权威。三是结合文明县城创建,在城区强力开展电动车交通秩序治理,重点整治电动车随意停放等突出问题。目前,我县电动车交通秩序与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后,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在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中严格依法依规规范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创新和改进管理手段,切实保障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感谢各位代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