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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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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110100201806016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残疾人
名称: 绩溪县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13 发布日期: 2018-06-13
索引号: 0000001110100201806016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残疾人
名称: 绩溪县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13
发布日期: 2018-06-13
绩溪县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13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宣传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成效,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绩溪县公安局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公安新闻发布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正确反映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意图;坚持以国家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准则,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用事实说话”的方针,客观全面地向公众介绍情况,做到新闻发布权威、准确、及时。

二、基本原则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公安机关宣传纪律,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对内容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但又必须对外发布的,须经保密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同意。

三、发布内容

(一)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公安部门出台重要法规文件及便民利民措施情况。规章、执法程序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背景说明和内容解读;公安部制订便民利民措施、规范办事程序的情况说明和内容解读等。

(二)公安部门部署开展的打击犯罪专项行动情况。开展专项行动的缘由、工作安排、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需要公众周知或提供支持的相关事项等。

(三)需要公安部门及时表态澄清、消除不良影响的事项。针对已经引起公众和媒体关注并形成炒作热点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恶性刑事犯罪案件、涉警负面新闻事件等,及时澄清事实、表明立场、批驳谣言。

(四)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临时要求对公众发布的其他情况。

四、发布方式

(一)根据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不定期召开记者招待会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

(二)以新闻发言人名义随时发布新闻通稿。

五、管理和审批

(一)以县局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由县局政工室牵头举办,相关责任人发布新闻信息。重要信息请局长或副局长直接发布。

(二)政治工作室负责召集媒体、布置会场,并对相关单位的新闻通稿进行宣传纪律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