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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20020020180607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26 发布日期: 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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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26
发布日期: 2018-06-26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26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办复类别:B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程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三点半”难题的改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

我县实行小学15:45分放学,是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中“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规定执行,同时,《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明确规定:“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小学生放学后,主要有由家长或家中老人看管、社会托管机构服务、无人看管三种形式,安全等问题比较突出。目前,我县城区共有学生托管机构8家,从业人员16人,半托、全托学生346人,住宿学生 145人;住宿学生较多的有3家(城北托教中心、新城景苑托教中心、温馨之家托教中心)。主要服务内容有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家庭作业辅导等。这些托管机构主要存在一是日常管理不到位。均为家庭式管理,有的还是合伙经营或转包经营,经常变更责任主体,日常管理不能到位。二是存在治安安全隐患。多数托管机构是租用民房,场地小、设施简陋,视频监控未安装或未全覆盖,录像保存未达30日以上;没有配备防护器材、应急照明等设施。没有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未制定安防制度,安保、厨房、宿舍等工作人员均为员工(女性)兼任,力量薄弱。三是食品安全不能保证。多数托管场所卫生状况较差,多数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食堂没有餐饮卫生许可证,多数是居家厨房,设施简陋,大多无消毒柜,水池没有单设;操作流程不规范,没有建立采购索证、食品留样等安全制度。四是消防安全不达标。多数托管场所消防通道不畅或只有一个安全通道,存在安全隐患。消防器材不足,装饰装修材料易燃不符合消防要求。五是交通安全存在隐患。城北托教中心和新城景苑托教中心都有一辆学生接送车(皖px5900、皖PK1101),未纳入校车管理范畴。

针对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一是加强管理,正确引导。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加强对托管学生的管理,每年对托管机构的学生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并召开家长座谈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要求在外打工的家长妥善解决学生的食宿和日常监管。同时经过食堂改造,城区学校都能为学生提供午餐。睿阳学校的开办也为有这方面需要的家长提供了一种选择。二是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生托管机构的管理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托管机构进了检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正酝酿出台《关于绩溪县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规范托管机构的经营,严格托管机构在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准入标准。目前,县教体局正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一是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二是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课后服务。三是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四是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五是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六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联系人:黄红光

联系电话:8169083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