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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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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05010020180600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绩溪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 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08 发布日期: 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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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绩溪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 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08
发布日期: 2018-06-08
绩溪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08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绩溪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我县“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部署,确保如期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高中阶段教育,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根据(皖教基[2018]1号)及市教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宣城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2018]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省示范高中1所,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1所,民办睿阳学校设有高中部。2017年高中阶段在校学生3188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3.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在校生1651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537人。普职招生比为48.2:51.8。普通高中教职工165人,其中绩溪中学教职工132人,在编教职工118人,高级教师51人,中级教师31人。睿阳学校高中部教职工33人,其中专任教师30人;徽州学校教职工107人,专任教师103人。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教师结构日趋合理,职业教育快速发展,2015年新设立了十二年一贯彻民办学校,高中阶段普及水平迈上新台阶,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但从总体上看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仍然不高,还存在许多明显短板,主要表现在: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协调,中职教育发展明显滞后;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难以满足教学需求;合理的经费投入机制尚不健全,学校运转困难;教师总量不足,普通高中一些学科专任教师和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短缺;学校教育质量有待提高,普通高中缺乏特色,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这些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普及目标的实现,严重制约高中阶段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实施攻坚计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坚持“五大发展理念” 迎难而上,切实解决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义务教育优先发展的基础上,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和质量提升,为我县打造现代化“四个特色之城”,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强化责任。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发挥中央支持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形成攻坚合力。

2、科学规划,精准发力。综合考虑规模、结构、质量和条件保障,找准突出问题,聚焦薄弱环节,集中力量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3、统筹推进,分类指导。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4、完善机制,注重长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破解体制障碍,构建长效机制,完善治理体系,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全县高中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三)攻坚重点

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高、职业教育招生比例下降、学校运转困难等突出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普及水平

着力提高我县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在财力可持续的情况下适当普及更高水平的高中阶段教育,提高特殊群体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二)优化结构布局

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积极扶持民办教育,促进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根据人口变化趋势、新型城镇化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有效利用高中教育资源,方便学生在县域内就学。

(三)加强条件保障

加强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加强资源配置,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选课走班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完成省级示范特色学校等8个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学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四)提升教育质量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普遍开展生涯教育,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着力打造我县职业学校的品牌专业群,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吸引力,加强技术技能培养和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扩大高中教育资源

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有计划、分年度实施一些建设项目,改扩建绩溪中学、安徽省徽州学校,重点为这两所学校配齐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主要有新建绩溪中学2幢教学楼,改造学生生活类校舍及绩溪中学体育运动场;改造徽州学校体育运动场,实训基地和学生宿舍等。同时加大图书、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和学校信息化建设,使教学、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求,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落实土地、税收、信贷、社保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发展,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支持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科学核定学校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认真落实省普通高生均拨款及动态调整普通高中收费制度,巩固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制定普通高中学校债务偿还计划,属于2014年末前发生并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应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

(三)完善扶困助学政策

继续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资助和免学费资助,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高国家助学金平均2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各资助项目按最高资助标准进行资助,即对中职学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中职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和免学费,对普高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普高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和免学费。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进一步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职前培养、职业准入、职后培训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贯穿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教育的各方面。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弘扬奉献精神,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爱岗敬业的良好师风。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办学质量评估和民办学校年检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准入和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考核、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等制度,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健全从教不端的惩治查处机制,严禁公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

2、创新教师编制管理机制。

按照省政府规定的编制制标准要求,合理确定普高和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建立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创新学校编制管理和使用方式,盘活用好编制资源。为适应普及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及时补充高中阶段短缺学科教师和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业学校在核定编制总额内,拿出不低于20%的编制数聘用兼职教师,面向企业、行业聘用技术技能型人才,实行购买服务,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3、改进教师公开招聘办法,加强教师统筹调配力度。

完善教师招聘“省考、县管、校用”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采取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的方式,拓宽高中教育师资补充渠道。以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均衡配置为重点,推进学校间教师定期交流,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普职融通。教体局支持各学校根据普职融通工作需要,做好师资培养、招聘与交流工作。支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聘请高等学校优秀专业教师、各行业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等参与学校课程建设与教学实践。中等职业学校创造条件,师资等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放。

4、打造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

明确“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准入机制。探索按照实践经验和技能水平考核评价“双师型”教师的工作。建立与完善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机制。建立学校教师和行业企业、科研机构高技术专门人才的双向流动机制。鼓励吸引行业企业中具有较强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对本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的人才担任专业带头人。

5、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45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深入实施 “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加大高中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完善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制度。加强校长培训,重视班主任培训。通过校校、校企共建共享方式,建设一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深度融合,利用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教师网络研修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促进教师自主学习,推动教学方式变革。探索建立从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企业技术人员中遴选培养职业教育教师的制度。深入推进民办学校强师工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培养机制。

6、完善教师收入分配制度。

完善高中阶段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充分体现教师价值、激发教师活力的分配激励制度。对部分紧缺或亟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探索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引导和鼓励民办学校建立教师收入动态增长机制,合理提高人员经费在学校支出中的比例。探索建立民办学校骨干教师从教奖励激励制度。

(五)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深化绩溪中学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中职学校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安徽省徽州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集中力量建设好徽州学校,成为省级示范特色学校。发挥徽州学校与徽厨技师学院一校两牌的作用,办好一批适应当地经济社会需要的特色优势品牌专业。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指导。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实行普职融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满足个性化学习的需要。建立学习困难及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帮扶机制,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改进招生管理办法

健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切实落实普职大体相当的要求。省示范高中招生名额85%以上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向区域内农村学校倾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争抢生源,影响其他学校正常招生。依法加强对民办高中的招生管理。

五、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加强统筹规划,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各项攻坚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县教体局要积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督导检查。县发改委要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支持学校建设。县财政局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改善为学条件。县人社局要推进我县技工学校(徽厨技师学院)的发展,并会同教体局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三)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多样化的成才观,形成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