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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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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00201906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2019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04 发布日期: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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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2019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04
发布日期: 2019-06-04
关于印发《绩溪县2019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4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双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现将《绩溪县2019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工作要点》和《绩溪县2019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绩溪县2019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工作要点

附件2:绩溪县2019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

 

                                                                   绩溪县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9年 5月29日

 

附件一:

                                      绩溪县2019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工作要点

 

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努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住有所居、文体有获、残有所助”的目标,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9年基层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工作要点。

一、基层基本公共教育

1、努力扩大学前教育。加快实施《绩溪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城区重点建设吴家山幼儿园,农村对金沙镇、板桥头乡、华阳镇中心幼儿园进行升级改造。加快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95.5%。

2、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开展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统一”。切实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有效整合城乡教育资源。加快实施扬之小学建设,做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调整工作,有效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九年义务巩固率达96%以上。

3、大力发展高中教育。继续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大力发展更加公平、更加多样、更高水平的高中教育。绩溪中学教学楼新建工程项目按序时推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推动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6%以上。

4、加强乡镇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编制标准,适时进行新一轮编制核算工作,确保乡村学校按编制标准配足教师。按下达计划招聘教师,基本落实“县管校聘”制度,推进教师交流轮岗。

二、基层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1.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紧扣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总要求,统筹招聘计划,打造服务品牌,提升就业质量,开展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指导企业建立合理的用人储备模式;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建立健全失业预警机制。为解决企业招工难、人才引进难等问题,不断拓宽人才交流渠道。
  2. 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意愿、就业现状及培训意愿的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促进适龄劳动者稳定就业。力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率达到70%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达到80%以上。
  3. 推进贫困劳动者就近就业。合理布局开发农村公益岗位,兜底安置贫困劳动者就业。加强扶贫基地、扶贫车间等载体建设,开发更多适合贫困劳动者就业岗位,吸纳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发11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发195个公益性岗位。
  4.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对贫困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开展普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全年培训700人。鼓励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全年培训860人,全年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100人。

三、基层基本社会保险

  1. 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工伤预防和参保工作要求,配合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对高危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排查,确保应保尽保,为务工人员织密安全网,防止因伤致贫、因伤返贫,同时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少企业负担。
  2. 积极落实待遇调整政策。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切身利益,根据皖人社秘〔2018〕435号文件要求,完成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工作。

四、基层基本医疗服务

1、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将医共体建设与健康脱贫、县级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在开展县人民医院与伏岭镇中心卫生院、县中医院与家朋乡中心卫生院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两包三单六贯通”(即落实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打包预付,建立政府办医、医共体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三个清单,实现乡镇居民看病就医六个关键环节上下贯通)的改革路径。

2、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工作。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的意见》(宣政办秘〔2018〕43号)精神,结合我县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出台《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的意见》,根据我县县域总体情况和各乡镇具体实际,将家朋、伏岭、上庄、长安四所乡镇卫生院设置为二类卫生院,进行大力发展,其中重点建设伏岭镇和长安镇两所乡镇卫生院向一类卫生院发展。华阳、临溪、扬溪、瀛洲、金沙、板桥头、荆州七所乡镇卫生院设置为三类卫生院,进行全力帮扶。

3、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以贫困人口为重点,以慢性病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以提高签约服务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全面推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卡制”管理,探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个性化,强化“健康一体机”使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继续开展签约服务示范点创建,提高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服务能力和履约意识,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之间良好的契约服务关系,使我县居民获得连续、综合、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让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全县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4、强化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世行贷款促医改项目的实施,稳步实施伏岭镇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医院、流动医疗健康服务车、县级医院精神专科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推进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专科建设。启动新一轮村卫生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 切实加强重大疾病防控。落实艾滋病、结核病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和耐药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流感监测,做好手足口病等防治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疫苗管理法》,开展“疫苗管理提升年”和“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统筹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重点防控措施强化行动,确保通过血吸虫病消除达标省级评估。加强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疫情。深化“三减三健”行动内涵,扎实推进全人群死因监测,全力做好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服务,逐力提升县人民医院精神科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水平。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普及近视防控和健康用眼知识。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着力在“遏制增量”和“保障存量”方面狠下功夫,压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机构的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尘肺病人的医疗和生活保障问题。

6、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全面梳理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创卫工作达到标准和一次性通过国卫暗访和全面技术评估,完成县委、县政府既定的国家卫生县城创建首创首成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卫生乡村创建工作。

7、扎实推进健康脱贫工作。严格落实综合医保政策,巩固政策成效。继续实施贫困人口“351”“180”工程,稳定适度的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贫困人口个人医药费用负担。全面实施大病医疗再救助,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规范大病救治和慢病管理,增强靶向效应。在规范开展好15种大病专项救治基础上,做好耐多药结核病、尘肺病、肺癌、卵巢癌和急性心肌梗塞等12种新纳入病种的筛查和救治工作。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结合实际逐步扩大慢性病管理服务范围,做好为行动不便的贫困慢病患者送药上门服务。加强诊疗行为监管,严格费用管控。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落实确定定点机构、确定诊疗方案、确定病种收(付)费标准等“三定”措施,加强对贫困人口就医秩序和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管,合理控制贫困人口住院率。落实市卫健委将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纳入“双百考核”的要求,督促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严格管控住院和门诊不合理费用。

五、基层基本社会服务

  1. 继续提高特困保障标准。提高2019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加快推进城乡低保统筹。
  2. 健全儿童福利体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3.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年度三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任务,2019年覆盖率达到70%。完成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2019年工作,推动出台农村养老政策文件,完成养老服务标准化2019年建设工作。谋划实施“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护理人员免费技能培训”“对城区‘三无’对象中的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居家养老护理补贴”两项民生实事。
  4. 深化殡葬服务改革。加强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城乡生活困难家庭殡葬基本公共救助,逐步扩大惠民殡葬覆盖面,逐步由重点和特殊群体扩大到所有城乡居民。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19年,开工建设一批村级公益性公墓。

六、基层基本住房保障

  1. 大力推动棚户区改造。坚持量力而行原则,从城市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出发,科学合理确定棚改项目。全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17套,采取实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相结合,其中实物安置70%,计12套;货币化安置30%,计5套。安置地点为吴家山3期。计划2019年10月底完成。
  2. 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019年,全县计划完成11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七、基层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1、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功能。继续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提高服务功能。全县60%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提档升级为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18年已建成的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有3个:伏岭镇、上庄镇、家朋乡,2019年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计划建成4个:瀛洲镇、华阳镇、扬溪镇、板桥头乡。

2、推进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继续推进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全县80%的行政村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建成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19年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计划建成数为61个。

3、推动农家书屋共建共享。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进一步优化农家书屋位置、出版物配备陈列、阅读活动开展,推进共建共享。

4、加大购买社会服务支持力度。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文化岗位试点,在全县60%的美丽乡村中心村设有基层公益性文化岗位。

5、持续提升农村电影放映质量。科学合理制定放映计划,按质按量完成912场次农村电影放映任务。丰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片源,积极推行点单式放映服务,确保我县新片放映率不低于65%,放映电影部数不少于50部,推进农村公益电影由“看到电影”向“看好电影”服务升级。

八、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1. 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服务组织队伍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全力推进“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力争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不断提高服务整体水平。
  2. 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绩政〔2019〕30号),继续深入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及辅具工作,配合卫健部门深入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医疗服务,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3. 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地落实,切实促进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增收。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
  4. 推进残疾人小康建设进程。宣传残疾人脱贫攻坚典型,引导社会参与帮扶残疾人。充分利用中期评估成果,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同步达到小康。
  5. 维护残疾人平等权益。加强与司法、信访等部门密切配合,拓宽和畅通残疾人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依托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残疾人12385热线,帮助残疾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和司法救助。认真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及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配合住建等部门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