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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276X/201909-00800 组配分类: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绩溪县税务局多措并举落实退役士兵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28 发布日期: 2019-08-15
索引号: 00326276X/201909-00800
组配分类: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绩溪县税务局多措并举落实退役士兵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28
发布日期: 2019-08-15
绩溪县税务局多措并举落实退役士兵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15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财税〔2019〕21号文以及财税〔2019〕22号文规定,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给予税收优惠。绩溪县税务局采取有效措施按照上限落实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给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每业每户每年14400元和每人每年9000元税收支持政策;给予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每年14400元和每人每年7800元税收支持政策。两项政策的执行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多部门联动

主动与县扶贫开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系,建立就业信息交流和协查机制。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零就业家庭、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等相关重点群体,结合政策关键内容编制《人员信息采集表》,协同建立相关数据动态更新交换机制。

二、靠前主动辅导

    1.政策解读、任务分解。7月5号上午,绩溪县税务局召开贯彻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推进会。绩溪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志忠,党委委员、副局长程典斌以及各分局股室负责人、税收管理员参加会议。会上,根据下发的退役军人以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名单,逐户逐条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到人,集中力量做好核实工作。在7月20日前完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疑点信息核实。在7月30日前完成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人员信息核实工作。

2.对纳税人开展集中培训辅导。绩溪县税务局在7月8号以及7月10号,对辖区内涉及退役士兵以及重点群体的纳税人开展集中培训辅导,共涉及企业168户次。将相关文件以及人员信息资料逐户发给纳税人,详细解读优惠政策以及相关备查资料。会议还邀请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员,对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人员信息核实工作进行详细的解读。

3.一对一,点对点辅导。绩溪县税务局对相关企业、人员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申报辅导,对纳税人留存资料进行核实,并建立工作台账。对符合要求的纳税人,提醒申报时及时享受税收优惠,确保该项政策落到实地。

三、政策落实到位。为便利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纳税人享受此项政策采用“申报即享受”的方式,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及企业招录退役士兵和相关重点群体,只需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无需向税务部门备案和提供其他资料,简化了办税手续、减轻了纳税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