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共监管> 价格与收费>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索引号: 0000001180104201806001 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县物价局5月份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31 发布日期: 2018-05-31
索引号: 0000001180104201806001
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县物价局5月份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31
发布日期: 2018-05-31
县物价局5月份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时间:2018-05-31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咨询件1件。

咨询人:方女士

咨询情况:方女士5月30日13:00左右在西区菜市场106摊位购买排骨,以17.00元/斤购买,共付20.00元,后来了解到其他摊位排骨价格为15.00元/斤,方女士觉得受到损失,找到106摊主进行协商,双方发生不愉快,遂来电咨询我局对这方面如何管理。

答复: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咨询人反映的价格目前属于市场调节价格,我局无定价权限,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但要求其做好价格公示。咨询人在购买前询问过价格,摊主明确告知,咨询人在已知价格的情况下购买,属于正当价格行为,无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