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本项目大源河茶源段、芦水河庄团段河道整治工程已由县政府办批示,建设资金来自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发包人为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绩溪县长安镇大源河茶源段(K0+000~K1+000、K3+600-K4+300)、芦水河庄团段(K0+000~K0+240),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砼护脚,新建浆砌石挡墙,桩号2+260重建1座溢流堰,在茶源河河口修建过河汀步,下河台阶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约289.7万元。
2.2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
2.4工程交易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已加入2019年绩溪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类小型供应商库,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包括各县市区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2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且持有水利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且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3.3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交易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日9时00分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xcspfront/)下载(获取)交易文件、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5.2交易文件售价:400元/份,交易现场支付,交易文件售后不退。
- 交易保证金:
6.1 交易保证金:伍万伍仟元整。
6.2 供应商应在2019年12月 2日9时00分前将交易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按未响应处理。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县支行
账号:93400801000284889500926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发包人: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泽锋 电话:0563-8510017
代理机构: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雨 电话:0563-8153996
行业监督部门: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联系人:张助 电话:0563-8154172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