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县“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专项整治,2017年9月中旬,县安监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安全生产专家对绩溪县徽跃机械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现状“专家会诊”,安监局执法人员共同参与了执法检查。专家组踏勘了企业生产现场,查阅了企业安全生产软件档案资料,对照《检查表》逐项排查,根据排查结果编制了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报告,指出了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和对策措施。为进一步督促被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隐患的整改,经研究,现将此次22家企业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公告如下:
(一)绩溪县徽跃机械有限公司
1、多处配电箱缺防护盖且未接地,电气线路未进行穿管敷设;
2、设备未接地;
3、灭火器不在有效期内且数量配置不足;
4、涂装场所油漆存放混乱;
5、配电房采用卷闸门、窗户无防小动物侵入的金属网、门无挡鼠板等;
6、作业现场缺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7、未设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未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生产现场未实行定置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未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二)深圳市泰昂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分公司
1、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
2、工作场所安全通道堵塞;
3、临时用电不规范;
4、作业现场缺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5、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三)绩溪天裕投资有限公司
1、工作场所安全通道堵塞,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2、作业现场无消防水,灭火器不在有效期内且数量配置不足;
3、作业现场电气线路零乱;临时用电不规范;
4、生产车间使用明火进行烹饪;
5、作业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不全;
6、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安徽合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1、闲置设备地坑无防护设施;
2、乙二醇未入库存放;
3、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五)皖南海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1、作业现场电气线路老化,多处电气开关、保险未设置配电箱;
2、部分消火栓箱内无消防水带;
3、油墨库电源线未穿管,开关不防爆;无安全技术说明书;
4、作业现场缺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5、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6、未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相关软件资料;
(六)皖南大鹏天然产物有限公司
1、加工车间安全门无安全锤;
2、银杏叶提取液车间电机、设备未接地,管道未标注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未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
3、缺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施;罐体未接地;管道法兰未跨接;未设置防雷装置;无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器材;无喷淋器;无人体导除静电装置;罐区内有杂草等;
4、作业现场缺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5、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6、未设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未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生产现场未实行定置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未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七)绩溪县东方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1、作业现场缺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部分消火栓被堵塞;灭火器不在有效期内;
3、作业现场缺除尘设施;
4、未对使用化工原料进行分类、分区管理,未提供化学技术说明书;
5、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6、未设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未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生产现场未实行定置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未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八)绩溪中瀛刺绣有限公司
1、消防控制室未建成;
2、操作员工工作时未佩戴耳塞;
3、二楼作业现场通道不畅通;
4、作业现场缺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5、未设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未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生产现场未实行定置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未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九)安徽省小山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1、涂胶车间烘箱未接地,防爆灯穿线管未密封;
2、临时用电不规范;
3、灭火器不在有效期内;
4、作业现场缺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5、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十)安徽绩溪康和工贸有限公司
1、作业现场缺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噪声)警示标识;
2、传动部位缺防护设施;
3、工作场所灭火器数量不足;
4、未设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未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生产现场未实行定置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未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十一)绩溪县徽洋车桥有限责任公司
1、涂装场所未进行隔离;
2、压铸机缺机械手;现场电气线路零乱;
3、作业现场缺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4、未设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未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生产现场未实行定置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未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绩溪向阳纸业有限公司
1.柴油、润滑油未入库存放(存放车间)。
2.无“噪声”“高温”职业危害告知牌。
3.工业气瓶混放,间距不足。
4.配电柜及设备未接地,部分电线安装不规范,配电箱无盖,高压气管和电源线同设置在一个配电箱内,锅炉水泵房电气开关未装配电箱。
5.纸品仓库无消火栓,未见灭火器,车间内灭火器放置位置不是醒目易取用位置。
6.传动皮带无防护罩,砂轮机无防护罩。
7.气包无警示标志,管道无流向标识。
8.斜梯防护栏不全,无踢脚板。
9.卷纸电机与减速联轴器无防护罩。
10.压力表损坏未更换、部分压力表未见检测标志。
12.锅炉房操作规程未及时更新,存放木梯。
13.车间内成品纸堆放超高、煤棚立柱无防撞标识。
14.未设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未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生产现场未实行定置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未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十三)绩溪县污水处理厂
1.消防器材检查卡不完善(7、8月无)。
2.盐酸库门不规范,电气开关未装配电盒,无冲淋装置。
3.有限空间(污水提升泵房)入口及斜梯平台无防护门。
4.车间配电房门朝里开,窗户无防护网。
5.沉淀池无防护栏及警示标识。
6.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
7.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安全生产设施和条件未做安全现状评价或安全综合分析;未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十四)绩溪县徽山链传动有限公司
1.冲压设备无警示标志,工人未戴耳塞。
2.行车操作人员未戴安全帽,交叉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10T行车无安全卡扣。
3.配电柜未接地,设备未接地,临时用电不规范。
4.工业气瓶未入库存放,同车混放,间距不足。
5.焊接区操作工未戴防护用品。
6.高温油洗区无“高温”警示标识。
7.冲压机直梯无防护笼,防护栏高度不够。
8.甲醇、煤油未入库存放,现存放点与配电房紧邻。无危化品相关警示标识。
9.甲醇储箱设置在车间内,无泄漏防护设施。电器不防爆
10.丙烷释放站无警示标识,探测报警器安装不规范,储水池无护栏。
11. 未设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未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生产现场未实行定置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未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十五)绩溪县燎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车间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开关未设置配电箱,配电动力柜无接地线,冲床、压力机等设备无接地线。
2.工业气瓶未分开存放。
3.电焊作业区无职业危害告知牌、电焊工未戴防护用品。
4.冲床、压力机等大型设备上无警示标识,钻床工作台灯不是安全电压。
5.车间内灭火器不足,纸箱仓库未见灭火器。
6.行车操作人员未戴安全帽,行车吊钩无安全卡扣。
7.车床、钻床操作人员戴手套作业。
8.喷漆车间电气不防爆,喷漆棚不规范,油漆、香蕉水存放车间,未设库存放,无职业危害告知牌。
9.抛丸间无职业危害告知牌,工人未戴防尘口罩、耳塞。
10.冲压车间无职业危害告知牌,工人未戴耳塞。
11.储气罐安全附件未见检测标识。
12.车间内未实行定置管理,货物堆放混乱。
13. 厂区道路不封闭,有乡村人员穿越厂区种植,污水处理池未有效隔离,存在隐患。
14. 未设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未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生产现场未实行定置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未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十六)绩溪县五峰园蜂业有限公司
1.配电箱无接地线,配电房窗户无防护网。
2.斜梯护栏不完整(半边无防护栏)。
3.风机传动皮带无防护罩。
4.玻璃管液位计无防护。
(十七)绩溪县鼎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配电箱无接地线,部分电源线未穿管安装,临时用电不规范。
2.工人未穿工作服及劳保鞋作业,未戴口罩。
3.输送带地坑无防护栏,窑顶作业平台无防护栏,直梯无防护笼。
4.传动皮带防护罩不完整或无防护罩。
5.工业气瓶未入库存放、未分开存放。
6.车间内有电瓶车充电。
7.配电房灭火器、车间灭火器过期。
8.作业平台边沿无踢脚板。
9.储气罐压力表,安全阀未定期检验。
10.柴油未设库存放。
11.厂区外围山坡高陡,未设警示标志设施。
12.无“粉尘”“高温”职业危害告知牌。
13.有人行通道的输送带,下方未设防护设施。
1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十八)溪县力达玻纤厂
1.铜排母线安装高度不够,未采用绝缘材料封闭。
2.电气开关未装入配电箱。
3.斜梯护栏不完整。
4.货梯无防护围栏。无警示标识。
5.平台护栏不全。
6.配电箱无接地线。
7.车间无职业危害告知牌(高温,粉尘等)。
8. 未设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未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生产现场未实行定置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未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十九)安徽省绩溪县金汇玩具有限公司
1.消火栓前堆放货物堵塞通道。
2.仓库部分照明灯不防爆。
3.货梯无“严禁载人”警示标识。
4.配电箱周围堆放货物,临时用电不规范。
5.棉花填充机房不通风,无灭火器。
6.车间仓库内安全通道堵塞。
7.工人未佩戴防尘口罩。
8. 未设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未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生产现场未实行定置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未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二十)板桥绿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1.游客厨房,餐厅在高速公路侧下方,构成重大隐患。
2.燃料软管过长并架空敷设不安全。
3. 未设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未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生产现场未实行定置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未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二十一)安徽省绩溪县路通公路物资有限公司
企业已停产。现场混乱,在拆除部分设备。
(二十二)、安徽省上街去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消火栓箱内无消防水带、水枪,且被堵塞;灭火器不在有效期内;
2、安全出口锁闭;
3、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未见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软件资料;
我局责令上述企业对隐患进行限期改正,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如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563——8158037)。
绩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