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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180402201902001 组配分类: 项目实施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开展2018年绩溪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2-14 发布日期: 2019-02-14
索引号: 0000001180402201902001
组配分类: 项目实施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开展2018年绩溪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2-14
发布日期: 2019-02-14
关于开展2018年绩溪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4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企业,相关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绩溪县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绩政办〔2018〕76号)规定,现将2018年绩溪县科技创新政策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或个人向县科技局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将申请报告等纸质材料一式2份,连同《2018年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兑现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县科技局。

、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单位或个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县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范围

此次兑现补助项目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的项目,知识产权项目后面另有规定。

四、申报内容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个人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报告和涉及下列相关条款内容需注意的事项。

(一)实施办法第4条

申报条件:2018年研发投入达到300万元且增长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且增长3%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县统计局提供的607-1、607-2表,并出具研发投入增长的证明材料。

(二)实施办法第11条

申报条件:

1、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共同开展项目开发,或购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先进科研成果进行转化、产业化的企业。

2、技术合同在县科技局备案。

申报材料:

1、技术合同、转账凭证复印件、企业购买成果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2、科研成果转化、产业化相关证明材料。

(三)实施办法第14、15、16、17条

申报条件:

1、企业或个人在2018年1月1日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前(12月7日),申请受理并进入实审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在我县就读青少年学生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2、企业或个人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企业从县外转让的发明专利。

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实审通知书(原件备查);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和审定授权说明书扉页复印件;申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须提交国外专利部门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共有专利权的,应有全部共有人授权代理此次政策兑现申请的声明、签章和身份证复印件。  

附:2018年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兑现申报项目汇总表

 

                                                                        绩溪县科技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