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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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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 年,绩溪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40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1076条、新闻发布3条、政策解读9条、回应关切12条、监督保障29条。涵盖教育政策法规、招生考试信息、教师招聘、学校建设项目进展、体育赛事活动等诸多领域,确保公众能及时、全面了解教育体育领域动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学区划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等信息均提前、精准公开,方便家长提前规划子女入学事宜,缓解社会焦虑。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及时梳理绩溪县教育体育局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条件、范围、方式及流程说明,公示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等。2024年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与发布,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从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到主要领导终审,层层把关,确保信息质量,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有效保障信息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平台维护、资料收集,保障网站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提高政府信息网站的效率和覆盖面。通过常态化监测预警提高信息发布频率,按要求及时公开信息,确保栏目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自查自纠,全年共发现并整改问题 26 个,涉及信息更新不及时、格式不规范等方面。2024年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对照上级有关政务工作要求,在加大公开力度和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如个别学校建设项目进度信息未能按计划节点更新,导致公众对项目推进情况了解滞后;二是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在信息公开平台的留言回复、意见征集等环节,存在简单回应多、深入探讨少的问题,未能充分挖掘公众智慧助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改进措施。一是建立信息发布跟踪提醒机制。明确各信息责任主体的更新时间节点,通过系统预警、人工催办等方式,确保信息按时发布。对重点项目安排专人对接,实时掌握进展并第一时间公开。二是完善互动交流工作制度。规定回复时限与质量要求,对公众留言进行分类分析,筛选有价值建议供决策参考。拓宽民意收集渠道,增强公众参与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本单位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按照上述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