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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新安养老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5-07-17 15:52 来源:绩溪新安养老院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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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绩溪新安养老院(筹建)于日前委托我单位对“新建绩溪新安养老院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建绩溪新安养老院项目位于宣城绩溪县西区新扩园区1号,总占地1252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540平方米,主要包括:养老寝室、健身房、康复中心、养生餐馆、新安医院、制剂区、疗养区、浴室、办公室、库房等,及水、路、电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年新增生产能力4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绩溪新安养老院(筹建)

联 系 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18098567788

E-mail:466702390@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06

联 系 人:伍老师

电    话:13615531437

E-mail: wuygses@mail.ahnu.edu.cn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为: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为:研读项目可研等资料,明晰建设内容;通过现场查勘及监测,评价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工程分析,从水、气、声、固废、生态等方面分析和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建议;结合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分析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给出最终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所在地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施工及运营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认识,对项目选址的看法,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理由。

公众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提出意见,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按以上公布的建设单位和环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E-mail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有关信息。

本公告的公示期为从发布之日起10日内。

 

 

绩溪新安养老院(筹建)

安徽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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