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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5-07-28 09:51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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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发电装机容量为400MW,年发电量达到24亿kWh

项目投资:20.0亿元

地理位置:评价项目绩溪县金沙镇38号桥沿河地块。

1.2  主要建设方案

根据《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有限公司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2015年7月);评价项目主要建设方案如下:

项目计划在绩溪县金沙镇38号桥沿河地块区域征地66亩,建设安徽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发电机组、厂房、升压站、卷扬机系统、空中伞组部分、高空风能发电系统等组成。

1.3  工艺方案

公司伞梯组合高空风能发电技术由张建军博士带领天风技术团队自主研发完成。公司团队于 2010 年4月研制出国内首台100KW高空风电系统样机,成套技术完全独立自主研发,技术国际领先,国内首创。

公司自主研发的伞梯组合高空风能发电适用于高空中采集风能,将风能转化为机械能,最后通过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具体方案为伞梯组合高空风能发电采用全新的风能采集技术,伞梯中的平衡伞组负责维持空中部分的平衡,做功伞组只做功,做功伞在风力作用下沿缆绳轴向向上运动而拉动地面的机械传动系统(风能-机械能转换),最后机械传动装置带动发电机发电。伞梯组合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优化,伞梯级数越多,伞梯组越多,发电功率越大。

2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5256519247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13913930696

电子邮件:13913930696@qq.com

4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4.1  工作程序

(1)      接受委托,签订合同;

(2)      踏勘现场,收集资料;

(3)      编制环评报告书,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4)      环评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将结论向公众告之;

(5)      环评报告书送审稿编制完成后送审批部门评审;

(6)      根据环评报告书送审稿评审会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完成报告书报批本报环保审批部门审批。

4.2  工作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技术导则、项目工程设计资料等,进行工程分析,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选址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做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内容主要包括:

(1)      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2)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3)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4)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      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      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质疑;

(4)      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7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将采用问卷方式征询公众意见,调查对象包括建设项目周边的居民、机关单位等。

环评报告书初步编制完成提交送审前,将制作全文简本征求公众意见,并将公众意见纳入报告书中。

公众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相关信息或者提交书面意见。

 

 

 

 

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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