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长安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绩溪县发改委审批股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长安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长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下五都村、冯村、徽水河等。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下五都村分散式污水设施建设、徽水河源头水环境保护工程(横塘段)、冯村古村落生态修复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备建设。
项目总投资估算:100万元;资金来源: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资金。
审批单位:县发改委
邮政地址:绩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63-8173139
电子邮箱:2494jix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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