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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东山路等地点设置电子交通监控设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28 16:57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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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绩溪县境内新设置的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设置地点:

  1、东山路与徽山大道交叉口(1套);

  2、徽山大道与S217线交叉口(1套);

  3、S215线186KM+300M(1套);

  4、扬之南路化肥厂路段(1套)。

  主要拍摄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超速(设置地点2、3拍摄,限速60);

  2、机动车逆向行驶;

  3、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4、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绩溪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15年9月12日起正式采集违法证据!

 

绩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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