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项”专项行动的要求,9月28日至30日,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联合成立四个督查组,对全县11个乡镇和63个县直单位上下班制度执行情况、乡镇晚上值班情况、乡镇站所干部在岗在态情况、县直单位县内二级机构干部在岗在态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乡镇和县直单位都制定了上下班、请销假、外出告知三项制度,大多数干部也能严格遵守制度规定,所有乡镇能按晚上值班规定坚守岗位,站所和二级机构在岗状态良好。但也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少数单位上下班制度违反上级统一的工作时间规定。如上庄镇政府签到制度中规定上午8:30前签到,下午4:40签退;板桥头乡政府上下班制度中规定上午8:30签到,下午5:30签退;县检察院规定上午下班时间为11:30;县广播电视台上下班制度中规定8:15前签到;长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上下班制度实际执行是中午11:40就餐,下午5:30下班。
2、迟到、早退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9月28日上午上班迟到的有17人:扬溪镇肖五九、汪祥忠、许观秋、吴筱正、胡朝晖、路良辉、程存泽;临溪镇程德斌、凌冰、陈幼红、洪成星、金东文、吴家华、汪翊堃;华阳镇叶来发、常洪波、黄青平。
9月28日中午早退提前就餐的有8人:板桥头乡黄俭、汪滋东、吴建军、陆俊、章榴红、王政议、陈春燕、周望春。
9月29日上午上班迟到的有8人:住建委曹旭红、王芳、刘有进;人社局唐志鹏、章燕;教体局方黎、程扶明、曹洪辉。
9月29日下午下班早退的有3人:军供站殷红忠、程秋生;民政局邵红慧。
9月30日上午上班迟到的有3人:市监局钱春梅、冯金平、邵立红。
9月30日上午下班早退的有1人:县委党校高健。
3、外出或不在岗未履行请假和告知手续。如:28日上午扬溪镇程海霞到县民政局办事,未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28日下午上庄镇农服中心周佩君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29日上午住建委程礼元、胡珏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30日上午县委党校汪五三外出未告知,未向分管领导汇报。
4、去向指示牌形同虚设。多数乡镇和县直单位干部去向指示牌上标明的工作人员在岗状态没有进行及时调整,与实际在岗状态不符。
中共绩溪县纪委
绩溪县监察局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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