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绩溪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检察服务大厅建设项目建议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8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绩溪县发改委审批股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绩溪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检察服务大厅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绩溪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地点:绩溪县西区锦屏路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筑总面积2532平方米,为二层框架结构。警示教育基地包括警示法制教育展厅、廉政教育展厅、警示教育录像播放厅、多功能报告厅、讨论室、预防影视资料制作室、资料贮藏室、警示体验厅、讲解员培训室及附属设施等;检察服务大厅配置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查询电脑等硬件设施。
项目总投资估算:80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审批单位:县发改委
邮政地址:绩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63-8173139
电子邮箱:2494jix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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